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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銀監局近日通報了非法集資的六種形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09:24 經濟參考報
記者 滕軍偉 本報太原電 在日前召開的山西省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廣告會議上,山西省銀監局通報了當前非法集資的六種形式,希望群眾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 一、 借鑒非法傳銷活動的方式,設立特許加盟配送站、專賣店、代理店,大力發展會員,高價銷售商品,上下形成網絡,按“業績”提成。 二、 以支持生態環保、發展綠色產業、植樹造林等為幌子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如大同縣、山陰縣秀美山川林業服務中心非法集資案件。 三、 以支付高息、紅利或給予定期分配實物為誘餌,使部分群眾獲得暫時實惠,進而利用其進行宣傳,擴大非法集資活動規模。如運城市新絳縣“城鎮汝民鮮蛋供應店”案件。 四、 以返租產權式商鋪的名義,蠱惑低風險高回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如晉中傅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案。 五、 由于正常的融資渠道狹窄,個別縣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集資用于企業經營、項目投資、道路改造、城市建設和解決辦學資金缺口。如運城市平陸縣人民政府涉嫌非法集資事件。 六、 以出售內部職工股、原始股、投資基金等名義,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進行非法證券業務活動,如美國“金匯基金”非法集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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