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銀行 > 正文
 

周小川定調混業監管模式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7日 16:36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陳懇 北京報道

  “綜合化經營對于監管是一個挑戰。”6月15日,在交通銀行和匯豐銀行舉辦的“交銀匯豐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第一次直言綜合化經營后面對的監管壓力。

  周小川說,綜合化經營將按照業務進行監管,而不是依據主體來定。即“不是誰批
準設立,就歸誰監管”,而是什么業務就歸什么部門監管。

  其實,分業務監管只是監管模式中的一種。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法專家周仲飛教授介紹,通常而言,監管的模式分為兩類:一類為功能監管;一類為機構監管。按照業務監管其實就是功能監管,例如銀行和保險公司都經營證券業務,那么,這些證券業務和證券公司的業務一樣都需要接受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周仲飛曾經參與央行金融控股課題研究,并擔任中方組長。

  但是,按照業務監管也存在一個不足。周仲飛說,有的業務,特別是創新業務,很難區分究竟是銀行業務還是保險業務,或者是

證券業務,這些業務往往具備兩個以上業務的特點。

  例如商業銀行可以進行金融衍生業務、各類投資基金托管、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等。這些業務與證券、保險業務密切相關,并具有一定的替代性。

  同時,不僅銀行業務包含證券,證券業務也可能包含銀行的基因,例如,證券公司股民保證金賬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銀行儲蓄存款的功能。

  周仲飛說,銀行、信托、證券、保險之間業務的趨同性和可替代性,削弱了分業監管的業務基礎。由于創新業務的出現,可能導致兩個極端的結果:重復監管或者無人監管。解決這一矛盾的路徑之一是加強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

  在“交銀匯豐論壇”上,周小川稱,“綜合化經營需要加強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

  目前,

銀監會、保監會和
證監會
已經通過“監管聯席會議”建立三個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但是這一機制暫時沒有包括央行。

  因此,央行在未來的協調監管中發揮何種作用尚是一個巨大的懸念。

  周小川稱,央行重點有兩個方面的工作,首先是通過支付清算系統提供一個公共的業務平臺;第二是防止風險在金融機構和企業之間傳染。央行將重點監管吸收存款類金融機構,盡早建立包括存款保險在內的制度,保護存款人和(保險)投保人的利益。同時,央行另外一個核心職責便是防止系統風險。

  周小川坦言,這對央行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其中之一便是綜合化監管復合型人才的缺乏。

  不過,對于金融機構越演越烈的綜合化傾向,周小川提出了自己的忠告。他稱,對于金融機構而言,綜合化經營的難度在于人才缺乏,以及風險控制尚不夠完善。“相對于國外大型金融機構,國內風險控制的地位不夠高。”

  周小川續稱:“不是所有的金融機構都需要嘗試綜合經營。金融機構應該根據自己的客戶特點,以及公司的戰略,確定是否開展綜合化經營,而不能一味跟風。”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999,000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