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新報記者許凱攝
新報訊【記者王婷】近期有不法分子通過為客戶代辦信用卡,并虛構刷卡消費騙取銀行資金和高額手續費,為此,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通知,要求發卡機構、收單機構和中國銀聯各盡其職,防范信用卡風險。
據了解,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銀行中介代理公司”、“貸款中介”等名義,為客戶代辦信用卡并利用信用卡的透支額度和免息期,通過虛構POS機刷卡消費騙取高額手續費和銀行資金。特別是在信用卡業務發展較快的大中城市,代辦信用卡的非法中介公然在當地媒體及相關網站上刊登“代辦信用卡并全額提現”、“POS刷卡消費提現”等廣告,將違規套現行為公開化,嚴重擾亂了信用卡發卡和受理市場,加大了銀行經營風險。為此,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信用卡業務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信用卡發卡機構對信用卡申請人進行嚴格的身份核定和信用審查;慎重選擇發卡營銷外包服務商,并嚴格管理與發卡營銷外包服務商之間的外包關系;加強對持卡人不良用卡情況的監控,對于已確認存在以欺詐手段套現行為的信用卡,有權采取止付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告公安機關。發現不法中介騙領信用卡收取高額手續費和騙取銀行資金的,應聯合工商、公安等部門對其進行打擊和處理。
收單機構則要加強對特約商戶資質的審核,規范特約商戶簽約行為,完善對特約商戶和POS機具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監控機制,對可疑和異常的商戶交易及時監控和調查處理。
中國銀聯應當積極協助成員機構和相關單位做好有關信用卡非法套現等違法行為的風險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銀行卡風險防范合作機制,加強與成員銀行、工商、公安機關間的協調,防止不法貸款中介和惡意申請人在多家銀行反復作案,并聯合各成員機構開展持卡人安全用卡教育和特約商戶收銀員培訓,增強其風險防范意識。
《通知》還鼓勵發卡機構、收單機構和中國銀聯在開展信用卡業務時,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利用“風險信息共享系統”等各類相關信息系統,提高對高風險持卡人和商戶的風險識別和控制能力。
<責任編輯>閆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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