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屬地監管雛形初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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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7日 07:52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陳雪深圳報道 記者近日從有關部門了解到,鑒于深圳發展銀行屬地監管試點工作取得成效,銀監會已于2005年年底將另外5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下放給當地銀監局進行屬地監管,并視監管需要和有關派出機構的監管能力,逐步推進法人銀行的屬地監管,從而初步形成我國銀行業屬地監管、上下聯動監管的新格局。
據悉,在有條件的地方實施屬地監管,實現銀監會和派出機構的上下聯動監管,充分調動兩個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一直是銀監會努力探索的方向。根據這一改革,股份制銀行的日常監管工作將由當地銀監局負責。 這項改革于2005年年初在深圳開始試行,一年來銀監會與深圳銀監局上下聯動,實現了對深圳發展銀行積極的屬地監管嘗試。深圳銀監局成立了5人監管小組,強化了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力度,一年來工作取得成效并獲銀監會高度認可。 2005年10月上旬,銀監會下發《對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實施聯動監管與職責分工的指導意見(暫行)》,據此,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恒豐銀行、浙商銀行,以及當時尚在籌建中的渤海銀行分別下放給上海、廣東、深圳、山東、浙江和天津等6家銀監局。 有關專家表示,在銀行業迅速發展,市場日益一體化的背景下,銀監會對法人機構實施屬地化管理,能夠增強風險監管的時效性及針對性,從而有利于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和監管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