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貨幣出入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我國經濟發展和對外往來實際需要,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調整國家貨幣出入境限額。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由原來的6000元調整為20000元。
本規定自2005年1月1日施行。1993年2月5日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國家貨幣出
中國人民銀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