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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產品”非存款理財稱謂陷阱多銀行理財產品命名亟待規范
證券時報記者 張若斌
本報訊 一般來說,銀行定期存款總是保本保息的,但近期不少銀行柜臺銷售“存款產品”卻頻頻出現大幅虧損,引發客戶強烈不滿。針對目前理財市場上充斥著“結構性存款”、“雙利存款”、“掛鉤存款”等大批非保本銀行理財產品,有專家表示,監管部門應當規范銀行理財產品的命名方式,還存款人以信心。
不保本的銀行“存款”,讓不少投資者迷惑不解。今年7月,匯豐銀行客戶方先生選擇了該行的“雙利存款”投資產品,總共存入17余萬美元和11余萬加元。由于匯率的變動,一個月后該項資金被轉為澳元,由此損失30余萬元人民幣。方先生認為,所謂的銀行“存款”本來就不應該存在任何風險,匯豐此舉屬于明顯的誤導客戶。
對此,匯豐銀行方面稱,方先生曾在匯豐銀行購買多款理財產品,但方先生認為收益不高,所以主動致電匯豐銀行客戶經理張某,請后者推薦一些收益較高的產品。之后雙方在電話中進行了多次溝通,方先生最終選中了“雙利存款”。匯豐銀行對產品的特點、風險進行了詳細的披露,而且所有文件均得到了客戶方面的簽字確認。由于客戶本人選擇掛鉤澳元,而該產品到期時發生了歷史罕見的包括澳元在內的非美元貨幣大幅貶值,才導致虧損。
顯然,雙方的爭論焦點在于:“雙利存款”究竟是一款保本保息的定期存款,還是一款匯率掛鉤的非保本理財產品?對此,有銀行理財專家指出,所謂的“雙利存款”,事實上是一種集定期與外幣投資于一身的個人投資產品,用于外幣投資,期限較短,掛鉤外匯匯率,使客戶有可能獲得外幣定期利息和期權收費的雙重收益。因此,僅僅從法律角度上看,“雙利存款”本質上是一款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匯豐銀行的理財合同無懈可擊。
事實上,自2003年11月建設銀行上海分行率先推出“匯得盈”個人外匯結構存款理財產品后,以存款為名銷售結構性理財產品就成為銀行業內的“潛規則”。不少客戶經理告訴記者:在普通投資者眼中,去銀行存款總是無風險的,因此在高收益率的誘惑下,不少投資者直到持有期滿也未獲知該產品風險。但是,今年兩大因素改變了5年來理財市場的游戲規則。一是國際金融市場劇烈震蕩,使得一些原本低風險的產品出現大幅虧損,二是部分外資銀行為開拓市場太過激進,以“結構性存款”、“雙利存款”、“掛鉤存款”等名稱來包裝一些與海外資本市場和大宗商品市場掛鉤的高風險產品,導致虧損連連。
對此,有專家指出,監管部門應當規范銀行理財產品的命名方式。“結構性存款”的英文名為“Structure Product”,也可稱為“收益增值產品”( Yield Enhancement Products)。無論如何,都與存款(Deposit)扯不上任何關系。按照我國銀行法的定義,“存款”是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權的條件下,把使用權暫時轉讓給銀行的資金或貨幣。而無論何種理財產品,都是個人持有的一種投資品種,顯然并不符合上述定義。因此,以“存款”為名銷售各類理財產品從字面上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