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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區房貸:如何避免雪上加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3日 04:50 第一財經日報
“我去年才裝修好的房子,現在宛如工地。可是這些損失保險公司說不能賠。最近又看到即使房子塌了還得還房貸的新聞,太愁人了!”地震后,從成都返回廣東家鄉休養的李小姐對本報記者抱怨。 李小姐的遭遇并非個案,在地震發生后,不少商業銀行的高層都對媒體表示,作為商業運作的銀行,對于個人房貸不可能說減免就減免,但會給客戶提供寬限措施。 此次房貸損失的程度可以從農行副行長張云的說法中初窺端倪,張云在19日的一次會議上介紹,據不完全統計,農行因地震帶來的個人按揭貸款損失10.5億元。災害導致農行新增不良貸款60億元以上。 近日,央行副行長蘇寧對媒體表示,如果嚴格依法辦事,房貸是要還的,但現在情況很特殊——房子沒有了人也沒有了,原來解決這類問題可以采用商業保險的辦法,但現在很多房子沒有參保,“特殊情況會采取特殊辦法,相信會給大家一個妥善解決的辦法,既要保護商業銀行的利益,也要保護廣大人民的利益”。 隨后,5月19日晚上,央行和銀監會緊急下發《關于全力做好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銀行應充分考慮到受災地區群眾和企業的實際困難,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通知》的適用范圍包括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等重災省市,即日起開始執行。 《第一財經日報》致電受災較為嚴重的成都市及都江堰市的銀行服務熱線,發現不少銀行已經開始通知基層不對客戶催貸。交通銀行以及建設銀行的服務熱線工作人員都表示,雖然不清楚個人房貸在受災后能否減免,但是已經對受災的個人房貸客戶提供了一段寬限期。 其中,建行的寬限期最長,自災情發生后起給予最長6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內,個人貸款客戶可以不歸還貸款本息,對其貸款不計罰息,不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反映違約記錄。交通銀行的熱線則表示,已經暫停向受災地區的個人信貸客戶進行短信、電話催貸,對受災客戶,經確認后,可以變更還款日期、延期付款;對受災客戶,免除罰息。對客戶因受災發生逾期的不作為不良信用記錄。 根據建行都江堰支行有關負責人的說法,最可能造成不良資產的是住房按揭業務,因為地震中失去了很多生命,而這些人的房貸必然成了銀行的壞賬。地震前,建行都江堰支行的住房按揭貸款達到8000萬元。但將如何處理,他表示不清楚。 至于在此次受災中預計將損失達60億元的農業銀行,其當地熱線電話的人工服務一直無人接聽。 在官方表態中,建行已經率先向各分行發布通知,對核準發放的用于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的人民幣貸款,可執行央行利率下限:即個人住房貸款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下浮15%,其他貸款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下浮10%。對客戶因地震災害造成的無法在原合同約定時間歸還的本外幣貸款,不計收逾期罰息和復利。 但是,眾多財產受損仍需歸還數以十萬元計的房貸的業主,所翹首以待的并不是聊勝于無的“還款寬限期”,而是如何從這一雪上加霜的債務泥潭中掙脫出來的處理辦法。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通過媒體提出建議:首先,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財政出資盡量按照樓房原樣修復建造,大致“恢復”購房者的抵押物,基本“重構”銀行與購房者此前的債權債務關系。在此過程中,由于大部分地塊的成本不需要再重新計算進災后重建的成本中去,因而開發建造的成本要比一般商品房的成本低很多。購房者獲得新的房屋產權后,可以相應地“恢復”與銀行的債務關系。至于貸款購房的遇難者,其“對應”生前的房屋可按市場價估值,銀行獲得相應收益。 郭田勇認為,央行可以扮演調度金融服務支持的角色,例如對災區進行減息。 吳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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