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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急出房貸細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2: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央行、銀監會11日晚間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下稱《通知》),昨日各商業銀行總行相繼接到該通知。本報了解,多數中外資銀行零售銀行及房貸部門負責人已著手對研究文件內容,下一步將就此制定本行細則,或對此前已出的“第二套房貸”細則進行修正。外資銀行方面由于還未能與央行征信系統進行對接,也將向央行、銀監會提交過渡性方案。 《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應根據《通知》及本補充通知精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交行零售信貸管理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由于《通知》要求與此前交行就“第二套房貸”行內通行解釋有較大差別,需要做出相應調整。興業銀行零售信貸部主管則稱,《通知》對“第二套房貸”的界定已相當明確,“直接轉發執行都沒有問題了”。 此前,工行、招行等商業銀行由分行根據地區情況自行把握“第二套房貸”的判定,交行、光大、興業等銀行則由總行出具了解釋意見。但大多數商業銀行此前是以個人為單位認定“第二套房貸”,已還清貸款的仍可算作第一套房,并且住房公積金貸款通常并不列入考察范圍,界定標準較寬。深發展個人信貸中心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次細則出來比想象的嚴多了,預計將會加重房地產市場的觀望情緒,短期內肯定會影響銀行住房貸款的業務量”。 雖然《通知》已明確“第二套房貸”的界定標準,不過也有商業銀行人士提出,認定房貸次數的各項標準在具體執行中仍有難度。如婚配情況無法確保查實且變化因素較大,住房公積金信貸數據還未完全列入央行個人征信系統數據庫中,外資銀行信貸數據庫與央行征信系統的對接工作也存在不確定性等。 據悉,目前上海地區的住房公積金信貸數據并未與央行征信系統實現對接,央行個人征信系統只能查去使用組合貸款進行住房按揭的借款人信息,僅貸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信息無法查證。對此央行征信管理部門人士表示,目前正與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協調,“不過全國其他大部分地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數據已經納入央行征信系統”。 外資銀行方面,主要障礙仍舊在于信貸數據庫未完成與央行征信系統的對接工作。東亞銀行相關人士表示,目前該行審核借款人的房貸次數,均要求客戶自行在央行征信管理中心查詢并打印相關數據憑證交由外資行留存。但是上述人士認為,這樣的做法并非長久之計,當務之急還是要盡快實現外資行與央行的信貸數據對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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