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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不該將房貸搬個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7:07 上海金融報
問:如今,購房者償還貸款有了更多選擇和便利,甚至還能自由挑選轉貸款銀行,這讓像我這樣的貸款買房一族感到歡欣鼓舞。隨著銀行房貸市場競爭的加劇,房貸“搬家”的熱潮也會一浪高過一浪。我想知道,自己是否也應該跟著這股熱潮走? 江蘇讀者湯俊答:辦理轉按揭不宜跟風。因為每種房貸產品均有一定的目標群,客戶辦理房貸業務沒有“最節省”一說,只能說選擇“最適合”。 具體來說,有以下三種情形的房貸客戶,在將房貸“搬家”前最好算個明細賬,以免得不償失。 一是,目前有銀行對貸款期限不滿1年的提前還貸者,將收取違約金,市民應仔細計算房貸“搬家”的成本。 二是,不同銀行間劃定優質客戶的標準不同。如在A銀行可能貸款10萬、存款10萬,享受的是同等貴賓待遇,而B銀行卻可能是只認存款,不認貸款,房貸“搬家”有可能喪失優質客戶的待遇。 三是,如果是等額本息還款,則將房貸“搬家”可能得不償失。 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胡文學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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