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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高低根據你承受能力 杭州銀行為產品標風險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6日 05:22 都市快報

  因客戶對個人理財產品投訴而引發的商業銀行聲譽風險和法律風險不斷加大。上周,銀監會公布了《關于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就各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所面臨的各種風險予以提示,要求商業銀行對理財產品(計劃)的風險揭示應充分、清晰和準確。

  在杭州,民生銀行首先對銀監會的提示作出反應,宣布從本周起,對各期人民幣和
外匯理財產品的風險程度進行明確標示,并對每一位欲購買該行理財產品的投資者事先進行風險偏好評估,然后再推薦與風險對應的理財產品。

  民生銀行杭州分行市場營銷部的陸先生表示,評估的辦法是:對每個欲購買民生銀行

理財產品的顧客,理財經理都要先給他們考試:根據客戶的年齡、財務狀況、投資理財經驗等相關背景,做一份問卷調查。并根據問卷調查的結果,確定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根據風險偏好評估,理財經理將投資者分為保守型、安穩型、穩健型、成長型、積極型五個類別。

  民生銀行各期理財產品的風險程度包括風險等級一(低風險)、風險等級二(中等風險)、風險等級三(高風險)三個,一般情況下,預期收益率越高,風險等級也越大。

  目前該行正在銷售的幾款產品中,如外匯理財第15期就屬于低風險產品。而剛剛上市的民生財富人民幣非凡理財八期就屬于高風險產品,因此,該理財計劃的風險揭示書中就非常詳細地提示:本計劃的風險包括利率、流動性和

匯率三大風險。投資者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陸先生表示,除了對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外,民生銀行還規定理財經理在向客戶介紹產品、說明有關投資風險時,應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并配以必要的示例,逐條揭示有可能產生的對客戶最不利的投資情形和投資結果。

  新聞附件

  《通知》對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開展提出了10項具體要求,如:理財產品的名稱應避免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和承諾性的稱謂;

商業銀行應禁止理財業務人員將理財產品(計劃)當作一般儲蓄產品;嚴格進行客戶評估,禁止理財業務人員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

  (記者吳小敏 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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