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銀行在華資產總額達845億美元 占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2%
本報北京12月5日訊 記者田麗報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劉明康今天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銀監會將出臺四大措施繼續鼓勵外資銀行在華業務發展,進一步擴大中國銀行業的對外開放。
劉明康具體闡述了將要出臺的四大措施是:
一、按照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從12月5日起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將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擴大到汕頭和寧波。同時為鼓勵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實施我國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經國務院批準,提前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哈爾濱、長春、蘭州、銀川、南寧5個城市的人民幣業務,使開放人民幣業務的城市從18個增加到25個。
二、適當降低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的要求。將外國銀行分行對各類客戶(包括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最高一檔由目前的5億元降低為4億元。將外資獨資、合資銀行在華分行對各類客戶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由目前的3億元降低為2億元。銀監會將根據這些決定,修改“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并于2006年底前發布實施。
三、積極研究對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實行更加優惠的準入政策,繼續支持外資銀行在以上地區設立機構、開展業務。
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規定,銀監會將在2006年適時調整外資金融機構從中國境內吸收外匯存款的比例。
劉明康說,中國銀行業改革開放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銀監會始終積極鼓勵吸引合格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參與中資銀行改革重組,并通過發布《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等,為外資參股創造了有利的監管環境。截至今年10月末,已有19家境外投資者入股16家中資銀行,外資投資金額已超過165億美元,占國內銀行總資本的15%左右。
據介紹,銀監會成立后,認真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積極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截至2005年10月末,共有20個國家和地區的71家外國銀行在中國設立了238家營業性機構;外資銀行在華資產總額845億美元,占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2%左右,外資銀行在華外匯貸款總額占我國金融機構外匯貸款總額20%左右;在華經營的外資銀行機構中,已有138家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15家獲準開辦網上銀行業務,41家獲準從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5家外國銀行分行獲準開辦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業務。除營業性機構外,另有40個國家和地區的173家銀行在我國23個城市開設了238家代表處。
劉明康說,中國銀行業已充分認識到引進外資銀行的重要性。外資銀行不僅為中國金融業帶來了良性競爭,促進了金融產品的多元化和金融服務效率的改進,也促進了中國銀行業的改革和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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