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海
編者按:2015年9月1日是西藏自治區成立50周年紀念日。50年來,西藏金融業在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特殊優惠金融政策的扶持與自身努力下,不斷發展壯大。本刊特約請西藏金融業各監管部門及專家撰寫文章,展現西藏自治區50年來的金融發展并紀念這個特殊的日子。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區的成立標志著西藏金融事業進入了新的紀元。50年來,隨著全區社會經濟的發展,金融業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金融基礎設施不斷改善、自身不斷發展壯大、金融生態環境明顯優化、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能力不斷提升,逐步建立起與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金融體系,有力地支持了西藏經濟快速、持續、健康發展。
適應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金融組織體系不斷完善
隨著西藏和平解放,全區新的金融服務體系初步建立,為當時西藏社會穩定和群眾生活安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之初,各項事業百廢待興。西藏迅速建立了以人民銀行[微博]為主體、農牧區信用社為基礎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標志著西藏社會主義金融事業開篇。1965年到1978年,逐步建立起與當時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國家銀行體制。1978年改革開放后,中央進一步加強了西藏工作,1980年和1984年中央先后召開第一次、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揭開了西藏經濟體制改革的序幕,西藏金融事業從此進入了快速發展的階段。在第一、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賦予的特殊政策支持下,全區金融業得到較快發展。截至1993年末,西藏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比1978年末增長3.63倍;各項貸款余額比1978年末增長19.51倍,均高于同期地區經濟增速約10個百分點。隨后,中央于1994年、2001年、2010年召開第三、第四、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西藏金融業進入了歷史上發展最快的時期,金融業組織體系不斷豐富,金融業整體實力迅速提升。
一是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逐步建立。西藏自治區成立之初,全區金融機構僅有中國人民銀行[微博]西藏分行的7個中心支行、72個縣級支行、13個辦事處(包括營業部)以及412個農牧區信用社。50年來,西藏金融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組織體系不斷完善。建立了以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組成的金融管理體系,初步形成以銀行、證券、保險為主體,小額貸款公司、信托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為補充,各類金融機構相互并存、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的多元化金融組織體系。截至2014年末,西藏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覆蓋了全區400余個鄉鎮;保險業金融機構48家;證券業金融機構11家。此外還有多家信用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典當公司等金融機構。目前,金融服務通過基層網點、助農取款服務點以及網銀、電話銀行等實現了所有村鎮全覆蓋,基本形成與內地金融體系相互銜接,與全區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的格局。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數從1965年的不到900人發展到2014年末的1萬多人。
二是金融業整體實力大幅提升。全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總負債以及利潤等總體指標都有了跨越式增長,風險抵補能力不斷增強。資本市場方面,目前,西藏共有11家A股上市公司和1家H股上市公司。截至2014年末,西藏10家A股上市公司總市值達到835.33億元。西藏同信證券總資產比2001年末(西藏同信證券前身為西藏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增長14.08倍,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33.18%。保險業取得飛速發展,整體實力明顯增強,保費收入規模不斷擴大,2014年全區保費收入是1988年(1987年3月中國人保西藏分公司辦理了第一筆業務)的328.9倍。
金融支持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成就顯著
50年來,金融業不斷改進金融服務,大力支持西藏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優惠金融政策效應突出。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區金融機構各項本外幣存款余額比1965年末增長1445倍;各項本外幣貸款余額比1965年末增長2106倍,遠高于同期GDP增速。通過對金融機構實行特殊優惠的金融政策,有效調動了其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
金融業支持經濟發展的效果突出。截至2014年末,涉農貸款較2000年末增長25.88倍;全區農牧民人均扶貧貸款余額近萬元;農牧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比1978年增長42.1倍。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較2011年末增長4.16倍,有力地支持了西藏自治區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在金融系統的大力支持下,以交通、能源為支撐的一批基礎設施項目快速啟動,截至2014年末,全區金融機構基本建設項目及前期費用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總額的16.41%。在金融系統支持下,西藏的特色產業快速發展,三次產業的比重由1965年的70.9∶6.8∶22.3調整到2014年的9.9∶36.6∶53.5,經濟結構不斷優化。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西藏金融系統有序落實優惠外匯管理政策,積極發揮外匯管理在助推西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深化與尼泊爾金融合作平臺建設,推進雙邊本幣結算,拓展邊貿結算渠道。截至2014年末,已有4家尼泊爾商業銀行在樟木口岸銀行開立美元及人民幣結算賬戶8個,尼泊爾企業開立NRA賬戶近30個。著力推進跨境人民幣結算工作,銀聯西藏分公司成功在尼泊爾發行銀聯卡、在邊境貿易口岸推進銀聯卡支付結算業務,邁出了人民幣走向尼泊爾的跨越式步伐。2014年,全區銀行累計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97.16億元,同比增長9.16%,跨境人民幣業務穩步向縱深發展。
金融業服務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斷提高
50年來,西藏金融系統提供的金融產品日益豐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金融業服務產品從傳統“存、貸、匯”業務發展到目前的存款、貸款、證券、股票買賣、電子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個人理財、金融咨詢等多項業務種類。保險品種也不斷豐富,目前開辦了財險、壽險等幾十個品種,保險保障和經濟補償能力大幅提高。僅2001年至2014年期間,西藏保險業為社會提供風險保障約3.48萬億元,累計支付各類賠款及給付26.5億元。直接融資水平不斷提升。從1995年西藏本土第一家公司上市到現在,西藏多層次資本市場構建不斷豐富,市場參與主體逐漸豐富,1995年至2014年末,全區10家A股上市公司累計實現再融資130.8億元。
現代化支付結算體系不斷完善,全區基本形成了以第二代支付系統為核心、商業銀行行內系統為基礎、卡基支付系統為補充的支付清算網絡體系。國家金庫核算業務也從過去的手工處理發展為以國庫會計核算系統(TBS)、國庫會計數據集中系統(TCBS)、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IPS)和國庫管理信息系統(TMIS)為支撐的電子化處理國庫業務系統。
金融生態環境不斷優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全區深入開展,形成了以“信用鄉(鎮)、村”為依托的具有西藏特色的農牧區信用體系建設模式,并啟動了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開啟并逐步推進。
西藏金融發展的幾點體會
中央對西藏的關心和支持是西藏金融業發展的強大動力。50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根據西藏不同時期的中心工作任務,賦予了西藏一系列特殊優惠金融政策,對促進西藏金融業發展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自治區黨委、政府對金融工作的領導、關心和各相關部門的支持是推動西藏金融工作發展的重要條件。多年來,自治區黨委、政府關心重視金融工作,注重發揮金融部門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職能和作用,關心金融業自身的發展,及時協調解決金融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部門理解支持金融部門,積極協助金融部門開展工作,這些都為金融業發揮職能作用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全區金融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團結奮進是金融工作取得成績的基礎。全區金融系統廣大干部職工以奉獻西藏、服務西藏為己任,發揚“艱苦不怕吃苦、缺氧不缺精神”的老西藏作風,扎根高原、愛崗敬業、無私奉獻。
新常態下西藏金融展望
50年來,西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經濟跨越式發展、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社會穩定環境越來越好,與內地省份的發展差距不斷縮小。但與全國相比,西藏經濟仍然落后,是全國最不發達的地區,2020年西藏要和全國同步進入小康社會,任務還很重。對實現下一步社會經濟發展的目標而言,我們仍然有很多工作需要做,金融業目前的服務水平和質量與社會各界及廣大群眾的需求相比還有許多方面需要改善,金融業自身發展的水平與內地同行業相比較依然有許多方面要努力。
全區金融系統要繼續落實好特殊優惠金融政策,圍繞自治區“金融撬動”的主線,堅持金融先行,努力發展民生金融、普惠金融,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維護轄區金融穩定,促進西藏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一是要積極穩妥地推進金融改革,不斷提高金融業發展的水平和能力,推進與周邊國家、內部相連省份的金融交流與合作,落實好中央賦予西藏的特殊金融政策,進一步建立多層次、廣覆蓋的金融組織體系。金融系統各單位應當結合西藏金融業發展實際,加大新產品研究開發力度,引進內地成熟的金融新產品,提升金融服務的深度和廣度,構建和完善普惠金融服務,落實好普惠金融的工作要求。二是金融系統要繼續優化內部機制,不斷加強自身的建設,繼續嚴格管理規范經營,維護全區金融穩健。進一步深化管理體制改革,繼續轉變作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為全區社會各界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三是各地市應繼續支持和關心金融工作,不斷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特別是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為金融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繼續鞏固良好的發展基礎,充分認識經濟發展新常態,加快自身發展,是西藏金融業面臨的主要任務,要抓住中央即將召開的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及“十三五”時期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部署的重大契機,齊心協力、努力工作,為西藏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作者系中國人民銀行[微博]拉薩中心支行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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