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岷峰
2015年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微博]等十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從政策層面凸顯了國家對于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高度重視,同時也肯定了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義,為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發展提供了綱領性文件指引,集中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是國家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戰略的重要產物,對互聯網金融發展具有重大的劃時代意義。
注入社會發展新動能
2013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2014年被稱為移動互聯網金融元年,互聯網金融以一種全新模式開啟創新探索之門。雖是剛剛起步,但這一新生金融事物的強大生命力及高成長性破土之后便借力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迅速觸及到金融各個領域,但由于發展初期目標方向、約束邊界、風險控制的缺失,互聯網金融企業發展完全處于野蠻生長時代。因此,經過成熟醞釀而產生的《指導意見》無疑為互聯網金融扎起了堅實的“制度籬笆”,所謂堅實的“制度籬笆”是指不僅能夠長期執行,而且能夠有效引導互聯網金融創新與監管的新思路。《指導意見》更深層次地秉承了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以明確的政策信號引導不斷發展壯大的互聯網金融遵循市場規律、監管紅線向上成長,為社會投資創業者拓展逐夢機會,推動社會經濟快速發展。
一方面,《指導意見》釋放了鼓勵創新的政策信號。政府在肯定互聯網金融正向帶動效應的前提下,保留了對互聯網創新發展的包容空間,初步勾勒出行政服務、稅收、法律等基礎構架級別,支持與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托和消費金融等傳統金融業務在滿足歷史發展需要,保持與科學技術進步發展相匹配的基礎上,依托互聯網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積極開發基于互聯網技術的新產品和新服務,建立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和產業鏈,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
另一方面,《指導意見》詮釋了“互聯網+”普惠金融政策。鼓勵互聯網企業充分利用穿透力極強的“互聯網+”的思維方式,將傳統商業思維與平臺思維相結合,通過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網絡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網絡金融產品銷售平臺,建立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能夠更好地助推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發展;將股權融資思維與互聯網思維相融合,通過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支持社會資本設立互聯網金融產業投資基金,將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效率與質量,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指導意見》明確的政策導向為互聯網金融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為社會發展注入了新動能,對互聯網金融行業長期健康發展、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意義,互聯網金融告別了市場定位不明確、發展無目標的舊時代,步入全面發展的新時代。
劃定政策監管紅線
源于互聯網極強的滲透力,使得互聯網金融的涉及面頗為寬廣,不同金融業態下的“互聯網+”模式創新層出不窮,但立足點和核心終究都是金融,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和突發性等特征根植于互聯網金融任何形態之中。類同于一般金融監管,互聯網金融監管需要維護金融健康發展的外部條件,但更重要的監管意義在于既要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又要兼顧互聯網企業創新的積極性及維護金融的安全穩定性,這就要求監管紅線應具有較強的靈敏性和柔性。
《指導意見》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就互聯網金融全行業監管作出框架式規定,科學合理地界定了各業態的業務邊界、準入條件以及“一行三會”的監管職責,明確風險底線,互聯網金融將步入法治化和依法監管階段。在監管職責方面,互聯網金融除了需要接受來自“一行三會”相應的金融監管外,還需基于互聯網金融的“互聯網”屬性,接受工信部和網信辦的內容監管,進一步將監管職責細化到各個部門。在業務操作方面,《指導意見》從資金托管、信息披露及安全等角度明確了操作底線和業務邊界,就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基金銷售等幾類重點互聯網金融創新給出實務指導,為行業界定了基本路徑、基礎規范以及發展方向,同時強調互聯網金融創新應遵守的基本業務規則,互聯網金融逐漸進入規范發展新階段。
整體而言,《指導意見》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充分余地和空間,其柔性監管職責劃分符合大資管發展的實際需求,適應融資體制轉型的基本軌跡,為復雜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指明方向,有利于各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相互協作制定監管實施細則,將金融監管工具作用發揮到極致,保障監管能夠跟得上互聯網金融快速變化的節奏,對促進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互聯網金融告別了無序發展的舊時代,進入了規范管理、合規成長的新時代。
平緩市場潛在風險
在金融自由化可預期的時代,大數據和云計算技術的應用以燎原之勢迅速滲透到金融領域,互聯網跨界的特性升級與變革了金融資產原有流轉模式,不同金融業態下的互聯網金融模式創新層出不窮,但互聯網金融無法脫離金融的本質屬性,短時間內超常的擴張態勢不可避免埋下了較大風險隱患。因此,如何平緩市場潛在風險,助力互聯網金融企業度過風險高發期顯得尤為迫切。《指導意見》首先準確界定了互聯網金融市場定位,明確互聯網金融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便利性、服務小微企業,與傳統金融形成互補、共進的協調機制,避免了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盲目發展,同時也使互聯網金融顛覆論無法找到政策支撐點。
《指導意見》鼓勵互聯網金融在創新發展、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的同時,規范互聯網金融活動、維護市場秩序。由于之前行業發展存在“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缺內控”等問題,互聯網金融企業猶如無邊草原上生長的狼,在盲目追逐利益的同時忽視了風險的積聚。特別是P2P板塊,雖然設立資金池后存在代償的可能性,但這也可能為平臺挪用資金、改變資金用途、掩蓋壞賬風險等提供便利,因此,“卷款跑路”事件屢見不鮮, 2013年到2015年上半年出現提現困難、跑路的P2P企業達到820家,其中2015年出現問題的家數達到466家之多,如不及時監管,任意滋長,將直接危及金融安全與社會穩定。
《指導意見》要求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有利于引導互聯網金融的長久健康發展,是政府對市場、社會、公眾最直接的回應。互聯網金融將告別野蠻成長的時代,開啟高質優質發展的新時代。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互聯網金融促使金融消費者突破了時間、空間限制,涉及的交易面極廣、業務量極大,而加之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平臺性等特征,平臺技術水平不一、技術人員投入不足等因素,給黑客等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侵犯金融消費者等行為時有發生,嚴重影響社會金融的穩定。《指導意見》強調細化完善互聯網金融個人信息保護的原則、標準和操作流程,在消費者教育、合同條款、糾紛解決機制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為投資者優先選擇合規經營、運營狀況良好的互聯網金融平臺提供保護傘。一方面,根據《指導意見》,人民銀行[微博]、銀監會、證監會[微博]、保監會會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著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另一方面,《指導意見》要求相關部門制定技術安全標準,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支持大數據存儲、網絡與信息安全維護等技術領域基礎設施建設,要求從業機構切實提升技術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為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化解隱性風險提供技術支持。互聯網金融開啟了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新時代。
強調行業自律建設
行業自律是一種規范行業行為、協調行業利益關系、維護行業公平競爭、促進行業發展的自我約束行為,是現代文明、現代經濟組織健康發展的重要體現,互聯網金融行業也不例外,行業自律是金融監管的重要輔助力量。一方面,《指導意見》鼓勵互聯網金融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機制在規范從業機構市場行為和保護行業合法權益方面的作用。建立介于政府、企業之間的各級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中介組織身份服務、咨詢、溝通、監督、公正、自律、協調互聯網金融企業與政府、投資者關系,制約并保障互聯網金融市場的良性運作。另一方面,為維護互聯網金融行業成員的共同利益、保障本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制訂經營管理規則和行業標準,推動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完善自律懲戒機制,提高行業規則和標準的約束力。在新的形勢下,強調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建設,在各種行業發展意見中尚屬少見,充分體現出現代文明發展的進步,符合互聯網金融企業創新快與制度存在滯后性的現實矛盾,同時也是管理載體與行業適應性管理要求的重要體現。《指導意見》標志著中國互聯網金融在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合法權益、提升服務水平方面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對向社會推送優質文明服務和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穩步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互聯網金融告別了放任管理的舊時代,邁入以自律管理為基礎的約束發展的新時代。
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想象空間是無限的,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發展具有探索性,引領互聯網金融企業沿著科學、健康發展的道路穩步前進,更有待于在《指導意見》下、各部門、各政策、各企業間的相互配合。通過多方共同努力,致力于以最能體現互聯網金融本身固有稟性特征的方式,推動互聯網金融企業駛入有序發展的快車道。■
作者系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
(責任編輯 孫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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