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TechWeb.com.cn 作者:王鑫
央行[微博]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引發了廣泛爭議。該文件不僅對第三方賬戶間的轉賬額度和收帳方銀行卡賬戶進行限制,還提高了第三方支付賬戶的開戶門檻。
不能向他人銀行卡轉賬:告別免費時代
網友:去銀行轉賬需繳納手續費
文件指出,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賬的,轉出賬戶應僅限于支付賬戶客戶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辦理支付賬戶向銀行借記賬戶轉賬的,轉入賬戶應僅限于客戶預先指定的一個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
因此,如果嚴格按照此條例執行,那么支付寶[微博]及微信等支付平臺不能向別人銀行賬戶轉賬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而網友只能向過去那樣前往銀行或使用網上銀行進行匯款。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銀行間轉賬大多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有數據顯示,農行每年的銀行卡轉賬服務費用收入就超過20億,按此計算,支付寶等網上支付平臺無法免費轉賬到銀行卡后,銀行僅這方面的收入就能增加百億。
有專家認為,央行應當放開支付賬戶向他人借記銀行卡轉賬的服務,促進清算市場的開發與逐步規范,通過清算機構市場化方式來引導、調整當前矛盾。
開戶門檻史上最高:證明不了“你是你”一切都是浮云
文件指出,支付機構給個人開戶,如果是消費類賬戶,需要三個機構為用戶做身份驗證。如果是具備理財、轉賬功能的綜合賬戶,則需要五個機構來驗證。
目前主流的支付機構,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完全達不到央行的規定,有業內人士稱,“這一規定對非銀行類支付機構來說,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按照央行的解釋,具體驗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財稅等管理部門及商業銀行、征信機構等單位所運營的,能夠有效驗證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的數據庫或系統。
目前支付寶、微信的采取的驗證方式是,用戶上傳身份證,支付機構可以通過公安網校驗,來核實身份;用戶綁定銀行卡,由于銀行卡是實名制的,所以校驗銀行卡信息也可以證明身份。
如支付寶及微信支付正是采用上述兩種驗證渠道。但顯然央行認為兩種外部渠道并不足以證明用戶身份,還需要找到更多外部渠道來證明。比如,用戶打算開戶,可能還要上傳文憑、戶口本、護照等一系列證件,總之不集齊五個,就別想開戶了。
“快捷支付”被限制在200元以內
文件規定,支付機構根據客戶授權,向客戶開戶銀行發送支付指令,扣劃客戶銀行賬戶資金的,支付機構、客戶和銀行在事先或者首筆交易時,單筆金額200元以上,支付機構不得代替銀行進行客戶身份及交易驗證。
央行對此的解釋為,200元以上的支付,具體銀行驗還是支付機構驗,必須是客戶授權同意銀行與支付機構按約定做的。如果他們約定由機構驗,那么一旦發生資金欺詐或盜竊,銀行必須承擔資金安全責任,不允許推責給支付機構。
明確銀行與支付機構的責任是好,但對于用戶來說,銀行對支付機構的快捷支付限額將縮水,過去銀行給的單日限額在2萬至5萬元不等。而快捷支付(即無需跳轉網銀)方式可以最大限度提升用戶支付效率。
有網友疑問:如果交易超過200元,是不是以后輸完網絡支付賬號的密碼后,還要跳到銀行的APP或需要銀行短信驗證才能支付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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