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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公司:花旗銀行
投訴產品:安聯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
最新消息:花旗銀行1月28下午致函新浪財經,表示已經著手對劉女士反映的情況進行認真仔細的內部調查,將以事實為基礎,積極與客戶取得聯系,就其反映的問題進行溝通解決。3月6日,花旗銀行再次致函新浪財經稱,已經與投訴人劉女士就今后服務的具體要求達成了一致。
2014年5月,劉女士經花旗銀行北京望京支行客戶經理姜女士介紹,購買了500萬元的“安聯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客戶經理姜女士向劉女士承諾產品每月都會有分紅,并告知劉女士唯一風險是出現金融危機,美國經濟不景氣時,會發生巨額損失。
劉女士對新浪財經表示,自己當時認為花旗銀行是國外大銀行,所以充分信任,便授予客戶經理姜女士全權打理她的資金;劉女士稱當時自己發現“安聯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買進后波動很大,于是便要求客戶經理在下跌0.5%的時候通知自己,以便可以及時賣出;銷售經理姜女士當即口頭承諾:若產品收益下降超過0.1%,便立即向劉女士反饋。
2014年9月,劉女士發現其購買的產品由買進時的10.18元下降到了9.98元,已經跌了近2%,劉女士稱當時自己覺得基金波動大,就要求客戶經理在基金價格波動0.5%至1%時通知自己。
2014年國慶假期,劉女士的購買產品已經降到了9.58元,但其客戶經理依然未告知,直到劉女士親自打電話才得知自己投資的產品已經跌了6%,損失慘重。
劉女士對新浪財經表示,自己能夠承擔損失,但是不能容忍對方沒有及時通知自己的事實,讓自己錯失賣出機會,所以要求花旗銀行賠償下跌沒有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劉女士認為由于花旗銀行客戶經理未履行此前承諾,未能按照約定及時進行交易提示,導致其投資出現損失,花旗銀行應當給予賠付 。
花旗銀行方面答復劉女士稱,銀行行為完全符合嚴密的合同規定,并沒有義務給予劉女士賠償,即便當時口頭承諾過劉女士會及時告知產品收益波動情況,但并不在銀行的正常程序范圍內。
就此問題,劉女士投訴到銀監會,銀監會答復稱銀行方面是否有告知的義務,要根據雙方簽署的具體合同進行認定。
交涉結果:花旗銀行拒絕回應
針對此事,新浪財經聯系到了花旗銀行客戶經理姜女士,并轉述劉女士的投訴情況,她表示劉女士描述情況不完全屬實,并拒絕再回應此事。
投訴及聯系方式:
一:請如實認真填寫“金融投訴曝光臺”投訴卡,在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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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E-mail:money@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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