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為民營銀行和存款利率市場化打開空間,存款的限額保護意味著存款會流向經營穩健的國有行和部分股份制銀行,也會提升公眾保險意識,使部分存款轉而配置保險。”
理財周報記者 袁盼鋒/北京報道
在經過21年的醞釀之后,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終于進入落地前的最后階段。
11月30日,國務院對外公布了《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2014年12月30日前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前,央行[微博]也曾召開系統內的全國存款保險制度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研究部署明年1月份推出存款保險制度。
不僅如此,從今年下半年以來,央行方面也曾在多個場合表示,存款保險制度正在加快推出。
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在業內看來,日前征求意見稿的公布意味著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即將建立。
“隨著利率市場化加快推進和民營銀行的擴圍,銀行間競爭更加激烈,潛在的經營風險也在上升。存款保險制度作為利率市場化重要制度基礎,它的建立有利于宏觀金融穩定,也有助于利率市場化后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和有序競爭。”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分析稱。
存款市場微變
最早在1993年,中國就開始醞釀存款保險制度。當年,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在《國務院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被首次提出后,此后,央行也曾多次醞釀存款保險制度方案。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存款保險制度也成為了2014年國務院的重點工作內容。
至今年11月30日《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的公開,中國存款保險制度臨近。按照進程安排,存款保險制度的落地最早也將到2015年1月。
按照征求意見稿的內容,被保險存款包括商業銀行等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存款保險將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據央行的測算,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可以覆蓋現有銀行系統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這意味著現有的絕大多數的存款人的存款能夠得到全額保障,而不會受到損失。
據央行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0月末,我國的本外幣存款余額為116.13萬億元,其中人民幣存款余額112.47萬億元,外幣存款存款余額為5962億美元。
“這個限額并不是固定不變的,人民銀行[微博]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執行。”央行方面表示稱。
事實上,作為一項金融業基礎性制度安排,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并不意味著銀行倒閉的出現,與其相關的商業銀行破產制度、存款準備金率的降低甚至放開都被視為存款利率市場化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
“存款保險為民營銀行和存款利率市場化打開空間,存款的限額保護意味著存款會流向經營穩健的國有行和部分股份制銀行,也會提升公眾保險意識,使部分存款轉而配置保險。”民生證券研究院執行院長、首席宏觀研究員管清友[微博]表示。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微博]則認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意味著過去的銀行存款全額隱含擔保轉變為顯性保險,儲戶的存款絕對安全的價值,得到進一步彰顯。
在魯政委看來,存款保險的50萬元最高限額,將會推動銀行充分競爭,讓銀行存款分布更均勻,客戶在規模上更為匹配:大機構對大客戶,小機構對小客戶,信息將更加對稱。
“確實短期會引起客戶對于小銀行存款保險性的質疑,這其中可能有所誤解,但更為關鍵的信息在于,中小銀行的存款壓力確實會在利率市場化的環境下加大,需要更具有競爭力的資產管理服務能力。”一位城商行的高管表示稱。
資管市場醞釀變化
在業內看來,存款保險制度的露面除了存款利率市場化的推動意義外,對于“剛性兌付”的沖擊作用不容小覷。
“從邏輯上說,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意味著理論上將不存在‘剛性兌付’,來自剛性兌付產品的高利率傳遞效應將會弱化。”日前,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天勇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稱。
“這些年以來,不僅僅是銀行理財,包括信托產品、保險產品、券商資管甚至如今的P2P平臺都面臨著剛性兌付的隱形壓力,這是中國金融業態最為尷尬的一面,也使得中國金融業身負過多的責任,挫傷了創新,也影響了金融業的發展。”一位華北區信托公司的高管表示稱。
在該高管人士看來,存款保險制度的出現有望從根源上促進中國投資者收益心態的成熟。
據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上半年,我國的銀行理財規模達到了12.65萬億元,至今年7月,券商資管總規模達到了7萬億元,至2014年三季度末,信托業管理的信托資產為12.95萬億元。
相比之前,P2P行業目前的規模僅有1500億元左右,但成為了當下國內融資理財市場上發展最快的行業。
“存款保險制度消除了傳統銀行對于客戶資金隱性擔保,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其他金融機構與銀行的信用差距的縮小,但銀行存款是否會分流到P2P,還得取決于P2P自身的風控能力和信譽度。”一位P2P公司的負責人認為,從長期來看,雖然這對P2P行業是個利好,但P2P要想真正進入公眾的資產管理的長期配置方案之中,還需要一定時間的信用沉淀。
但可以肯定的是,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將加劇中國銀行業的競爭。
在12月3日舉行的第十屆中國電子銀行年會上,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就表示稱,“已經呼之欲出的存款保險制度將成為推動中國銀行業逐步實現充分競爭的基礎和重要助推器,成為我國金融市場走向成熟的保障。”
此次征求意見稿,雖然未能明確具體費率數值,但明確了保險費率采取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相結合的原則,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將會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而有所差異。
“預計,總的費率不會太高,對銀行的經營成本影響有限。考慮到目前高企的存款準備金率也具備風險緩沖的作用,在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后,也應相應下調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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