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俞 勇
銀行單靠資本充足率無法支持其安然度過流動性危機,而增加穩定資金來源在融資組合的占比、通過壓力測試來評估經營模式中的風險點、相應的高質量流動資產以及應急融資方案才是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重點。
流動性風險是商業銀行經營與管理過程中最基本的風險種類,根據銀監會有關《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無法及時獲得或者無法以合理成本獲得充足資金,以償付到期債務或其他支付義務、滿足資產增長或其他業務發展需要的風險。流動性風險可分為融資流動性風險和市場流動性風險,其中,融資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在不影響日常經營或財務狀況的情況下,無法及時有效滿足資金需求的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是指由于市場深度不足或市場動蕩,商業銀行無法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出售資產以獲得資金的風險。
流動性風險因其具有較強的隱蔽性、不確定性、來源廣泛等特點,加大了風險管理的挑戰,流動性風險管理(liquidity risk management,LRM) 也成為了商業銀行持續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雖然流動性風險不是銀行特有的風險,但銀行吸收存款與其他資金來源、提供貸款與其他融資的經營模式,使得流動性風險管理對銀行而言尤為重要。2008年的美國次貸危機以及后來引發的全球流動性危機,更加深刻地暴露了全球銀行流動性管理實踐及各國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也說明了對流動性風險的管理與監管更利于維持銀行持續經營與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商業銀行和監管機構應該充分了解流動性風險并對其管理及監管措施進行反省和調整。
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現狀
中國人民銀行[微博]行長周小川5月11日在出席“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時稱,4月份銀行間市場利率有些飆升,央行[微博]逆周期微調一直在做,在積攢到一定程度時需要向典型的貨幣政策工具、數量型工具邁臺階。從目前情況來看,國務院明確宏觀調控要有定力,不會采取大規模刺激政策。因此,為緩釋流動性風險,商業銀行面臨嚴峻挑戰:
期限錯配的風險
從負債方的客戶存款看,全球金融危機后,歐美銀行吸取經驗教訓,力爭提高在危機中比較穩定的客戶存款在銀行資金來源的占比。穩定的客戶存款是銀行緩解期限錯配的重要工具。但國內銀行目前的經營與競爭環境,令人重新思考客戶存款在緩解期性錯配風險中所能發揮的作用。一方面,零售存款客戶把理財產品看成類似存款、但收益較高的替代品,認為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都由銀行進行風險兜底。因此,客戶存款在各銀行的理財產品間轉移以追求高收益,甚至向銀行體系外的網絡金融轉移。這令銀行難以評估存款的行為模式及其穩定性。另一方面,理財與存款業務混合經營,甚至理財產品的到期日設計是為了月末沖存款的監管指標,更人為加劇了期限錯配。香港的迷你債券風波和全球金融危機中的AAA級證券化資產的低風險假象等前車之鑒顯示,一旦投資者了解真正的風險,該類產品與業務的市場規模與流動性會出現急轉直下的危機,并很快對銀行的流動性與經營模式造成沖擊。
從資產方的貸款資產看,國內銀行的貸款期限與國際同業相比,中長期貸款的占比偏高
從資產方的貸款資產看,國內銀行的貸款期限與國際同業相比,中長期貸款的占比偏高。另外,有些貸款實際上是到期必須續借,或借新還舊,否則會引發違約風險,其實際貸款期限遠長于合同期限。
從資產方的同業業務看,當短期融資的同業業務變相成為銀行規避監管(資本、非標資產、撥備與貸款投向等)、進行信貸和非標資產的工具時,同業業務對銀行流動性可能造成的沖擊不僅是對不穩定融資來源的過度依賴與期限錯配,還可能扭曲信貸與同業資產的管理,加劇信用、聲譽與系統性風險。
或有負債與突發的流動性風險
出于規避監管或提高收益的對傳統資產負債表科目,以及傳統的貸款、存款、理財與同業業務的“創新”,實際上都加劇了銀行所面臨的或有負債、信用風險、聲譽風險、系統性風險,最終都將體現為對銀行流動性的沖擊,即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的特點在于銀行表內外經營業務中任何風險點都可能引發、體現在對流動性的沖擊。而且,任何規避監管、粉飾報表的經營手法一旦落實到現金流就打回原形。
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主要監管指標
根據銀監會有關《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流動性風險的主要監管指標有:
流動性比例(LR)
LR是簡單的、為銀行熟悉的正常情況下一個月內的流動性風險輪廓指標;但與基于現金流的監測方法相比,其主要局限是風險敏感度不夠,未能提供真實、準確的風險輪廓。LR未對客戶存款做詳細分類,并評估各類別層面的現金流假設與進行涵蓋資產負債表內外主要科目的現金流預測。例如,兩家銀行的LR相同,但一家以儲蓄存款為主、另一家以公司存款為主,其客戶行為模式與風險輪廓的明顯區別未能體現在LR上。即使是公司存款,小企業與中大型企業的存款行為模式也很不同。另外,由于客戶的活期存款占不少銀行流動性負債的很大比例,分子流動性資產的變化(例如貸款到期日、授信的使用率、還款計劃等的不合理分布)與該分母相比,不易體現在LR的變化上。
銀行應持有多少高質量流動資產取決于其在所有壓力情景下的最大凈現金流出金額
LR的流動性資產不等于一個月內的現金流入。如“一個月內到期的合格貸款”可能要求續借。流動性覆蓋率(以下簡稱LCR)下假設一個月內到期的合格貸款有50%會得到續期(金融機構客戶除外)。沒有確定到期日的表外科目,如透支與其他可循環使用貸款,可能在任何期限內提取未使用的款項或歸還部分使用的款項。同時,LR的流動性負債不等于一個月內的現金流出,例如一個月內到期的“定期存款”,有一部分早于到期日流出,有另一部分到期后續存,其現金流都有很大一部分與其合約的期限不同。
LR的流動性資產與第三版巴塞爾協議的《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和監測的國際框架》(以下簡稱計量標準)LCR下的優質流動資產(以下簡稱HQLA)不同,不是真正考慮當銀行遇到壓力情景時,這類資產是否能在危機初期提供銀行一定的“喘息期間”。LR的流動資產包括了一些現金流入科目,例如“一個月內到期的同業往來款項軋差后資產方凈額”、“一個月到期的合格貸款”等,這些科目實際上不是流動資產。另外,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LR下獲得認可,但在LCR下不被認可。
此外,LR是銀行正常經營情況(即非壓力情景下)的監測指標,但其部分假設比LCR下的嚴峻壓力情景下的現金流假設還要嚴格。例如LCR下,假設活期儲蓄存款在30天內的流失率是5%~10%,而LR下假設所有非核心的活期存款都列入流動性負債。由于銀行的內部風險限額往往是基于LR或其他監管指標,監管要求的改變不僅影響銀行的監管報表填報,還影響其內部管理方法。如,若銀行內部的兩個風險限額分別基于LR與LCR,銀行需要核對基于LR的限額,如果以LCR的角度去計量,是否與基于LCR的限額同樣嚴謹與一致。
存貸比
存貸比是傳統的監控非銀行客戶的存款與貸款比例的指標,由于客戶存款是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存貸比對銀行維持一定比例的穩定資金來源有積極的意義。但是存貸比指標未能更詳細地區分穩定與不穩定的存款類別,例如某銀行擁有當地大部分零售存款,與其他主要持有波動性很大的企業存款的銀行相比,不能以存貸比進行簡單比較。此外,與國際同業相比,國內銀行的貸款組合普遍存在期限長、在某類產品或行業如項目貸款、房地產行業的集中度比較高的情況,這些風險在存貸比中未能得到有效的體現。
流動性覆蓋率(LCR)
LCR是流動性風險管理原則(2008年發出)與計量標準(2010年發出)下的一個主要監管指標(另一個為凈穩定資金比例,簡稱NSFR),預計將于2015年開始實施。銀行在執行新要求時,應留意管理原則與LCR的主要區別,及其對銀行經營管理的影響。管理原則與流動性覆蓋率的異同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LCR下有關現金流的分類與假設是全球劃一的,并且不允許銀行根據自身的歷史數據加以修訂。這類似新資本協議下第一支柱風險的標準法,而銀行在管理原則下所建立的LRM框架類似更具風險敏感度,更能反映銀行自身風險輪廓的內部評級法。另外,兩者的前提假設也不同。LCR是指定的嚴峻壓力情景下的一個月內的現金流預測,不包括銀行在正常情景下的各期限(包括次日、2~7日、8~15日、16~30日、1~3個月…1年)以及其他壓力情景(例如銀行自身危機的情景)下的各期限的現金流預測。與信貸、市場等風險相比,流動性風險是因銀行而異的風險。由于同一個客戶的行為模式可能因不同銀行的市場地位、業務優勢、服務網點及其在顧客心目中的形象等而不同。因此,劃一的現金流分類與假設更不適用于流動性風險管理。
其次,LCR下的現金流分類與假設可供銀行參考,但全球劃一的標準未必適用于各銀行,銀行需要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更恰當的現金流分類、假設與預測。國內未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因此,在LCR下個人與非金融類小企業客戶的活期存款以及剩余期限在一個月內的定期存款都不能納入穩定存款的現金流分類。但銀行可考慮按照客戶所提供的資金總額進行現金流分類。資金總額規模比較小、客戶數目比較多的現金流類別,其存款流失率往往比較低,這是符合風險分散規律的。若數據足夠,銀行可進一步考慮更詳細的分類,例如是否有理財產品帳戶、代發工資帳戶、住房貸款等。此外,LCR下不允許銀行評估定期存款的實際期限,但銀行的自身歷史數據分析顯示,合同期限到期的定期存款有頗高的比率到期續存,因此,各類客戶、貨幣與存款產品的實際期限是有用的現金流預測與分析的資料。同時,LCR下對表內貸款組合沒有詳細的分類,假設所有履約的一個月內到期的非金融機構客戶貸款,50%會獲得續期。銀行內部可進行更詳細分類,例如“包括住房貸款在內的分期貸款”(少有續期,但可能提早還款)、“定期放款”(有部分要求續期/再融資,銀行應根據自身數據分析恰當的續期假設)、不可無條件隨時取消的承諾(其現金流取決于其用款率的情況,以及到期的授信有多少獲得續期)等。
銀行在內部管理中,要能夠識別與區分穩定與非穩定資金來源,且能夠有針對性地拓展穩定資金來源
再次,銀行應持有多少高質量流動資產(high-quality liquid assets,HQLA),取決于其在所有壓力情景(包括LCR情景)下的最大凈現金流出金額。LCR要求銀行必須持有不少于所指定壓力情景與現金流假設下的一個月凈現金流出金額的HQLA。但銀行究竟需要持有多少HQLA,取決于銀行在所有壓力情景下的最大凈現金流出金額及銀行愿意接受的最低生存期間(不短于相關的監管要求)。例如在銀行自身危機的壓力情景下,由于現金流假設更為嚴峻,銀行可能需要更多的HQLA才能支持其既定最低生存期間下的凈現金流出金額。從分析LCR與管理原則的異同點來看,LCR下只要求人民幣等值的HQLA,而在管理原則下,HQLA的幣種組合在一定程度上要與凈現金流出的相匹配;LCR未考慮其他風險輪廓轉差,如信用風險轉差對流動性的影響,銀行內部的壓力測試要包括其他風險對流動性的第二輪影響。
最后,合理的流動性溢價(LP)與流動性成本、收益的分配應建立在更適合銀行自身情況、更能反映其風險輪廓的現金流分類與假設基礎上。如上所述,LCR是監管機構指定的壓力情景下、在劃一的現金流分類與假設下的一個月內的現金流情況,而合理的LP框架需要考慮銀行自身歷史數據所顯示的現金流分類與假設。隨著新監管要求的實施與對以往危機的經驗教訓總結,全球銀行都在考慮如何加強資金結構并重檢其經營模式。這將令銀行面臨更激烈的市場競爭,加大其增加穩定資金來源、控制資金成本的難度,而合理的LP機制是令銀行內部相關部門能自覺、有效執行融資戰略的一個重要前提。同時,合理的LP框架是有效鼓勵銀行內部相關部門吸收更多穩定資金、扭轉將流動性視為免費資源的經營模式的重要基礎,是實施更為整合的業務、風險與融資戰略的重要前提條件。
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
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可由穩定的資金來源、壓力測試與相應的流動資產、流動性應急計劃三道相輔相成的防線,加上日常與壓力情景下的現金流預測,相應的治理架構、政策、制度,以及對內外的管理信息報告等組成。穩定的資金來源主要支持銀行日常的資金需求;壓力測試與相應的流動資產是保證銀行渡過危機初期的一段期間(可稱之為“最低生存期間”或“喘息期間”);妥善的流動性應急計劃能夠保證銀行應對流動性危機。下面針對這三道防線,進一步分析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
穩定的資金來源
銀行在內部管理中,要能夠識別與區分穩定與非穩定資金來源,且能夠有針對性地拓展穩定資金來源,而那些尚未能識別與區分穩定與非穩定資金來源的銀行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下,將處于不利地位。識別穩定的資金來源是重檢與調整銀行資金策略與各類資金來源的目標占比的重要前提,要想有效地識別與區分穩定與非穩定資金來源,就要能準確評估不同類型資金的行為模式,而對資金進行詳細分類是準確評估不同類型資金行為模式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先根據常見的資金分類標準對資金進行分類。在分類的過程中,客戶數目是否足夠和資金金額占比是否足夠將影響評估資金行為模式的準備性與穩定性,因此應注重考慮在每一類別下的這兩個因素。如果在行為模式評估過程中發現兩個類別的資金表現出類似的行為模式,則可合并在一個類別下。銀行對資金進行詳細分類和評估行為模式,使銀行更有效地分析與監控其資金結構、變化情況及其原因。
壓力測試與相應的流動資產
壓力測試時,銀行在考慮影響流動性風險的因素,要注重評估與分析宏觀經濟環境、客戶/交易對手的信用、銀行的外部信貸評級以及市場利率等其他因素。如當經濟與融資環境轉差時,往往將出現客戶更多地提取未使用的信貸承諾;業務增長率將放慢、壞賬率將增加等問題。再如,一旦銀行的外部信貸評級被調低,將影響存款客戶與交易對手的信心造成存款流失率上升,核心存款占比減少;銀行難以獲得無抵押融資;銀行需要接受更高的成本與大幅的折扣以獲取有抵押融資;因銀行外部信用評級被降級而觸動的條款所造成的現金流出或可用的資產/抵押品減少等問題。同時,銀行的資產和負債都面臨著相應的風險因素,銀行必須進行全面的分析與評估,才能科學合理地進行壓力測試。另外,銀行應積極將壓力測試結果應用到日常管理中,用于識別銀行的經營模式中存在的主要薄弱環節;用于重檢銀行內部的風險限額是否全面與恰當;用于評估其他類別的風險對銀行流動性的交叉影響;用于支持流動性應急計劃的制訂與具體執行等。
壓力測試要與相應的資產相匹配,即銀行要具備優質流動資產儲備及融資能力,金融與組成要恰當。但什么才是優質流動資產的適當水平?本文認為應該是以下兩個評估結果的較高者:
一是在流動性覆蓋率的壓力情景和監管機構給定的現金流假設下,可支持30天最低生存期間的優質流動資產水平;
二是銀行內部各種類別的嚴重壓力情景下,可支持銀行既定的最低生存期間內的現金需求的優質流動資產水平。
哪些因素會影響銀行所需的優質流動資產的水平?從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的三道防線來看,增加銀行的資金來源中,穩定資金的占比,可減少壓力測試下,由于不穩定資金的流失率大幅增加而引起的現金流缺口大增,加大流動性覆蓋率合規的難度(第一道防線);妥善、可行的流動性應急計劃,可補足銀行在日常情況下不會持有巨額的優質流動資產以應對性質、持續期間與嚴重程度不確定的流動性危機(第三道防線)。因此,銀行要綜合各種因素,采用相應的壓力測試和相應的流動資產。
流動性應急計劃(CFP)
我們不能預測下一次危機的性質、持續期間與嚴峻程度。一方面,銀行不可能在日常情況下持有巨額的優質流動資產以足以應付任何性質、持續期間的嚴峻的危機,這將在危機來臨之前拖垮銀行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銀行必須準備好應付足以致命的流動性危機。因此,我們需要妥善的應急計劃,包括有效的早期預警機制、閥值;及時的應急計劃的啟動機制以及詳細、可行的行動方案。
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應嵌入銀行整體經營戰略中
流動性將作為銀行整體戰略規劃的主要考慮因素之一,下面本文從風險戰略和業務戰略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風險戰略
銀行現行的風險戰略主要考慮各類實質性風險對其資本充足率與盈利的影響,較少考慮到對銀行流動性的影響。這將是未來銀行重檢與調整其風險戰略的主要內容之一。目前來看,銀行單靠資本充足率無法支持其安然渡過流動性危機,而增加穩定資金來源在融資組合的占比、通過壓力測試來評估經營模式中的風險點、相應的HQLA以及應急融資方案才是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重點。銀行有必要開始在壓力測試與逆壓力測試下考慮各類實質性風險,尤其是信用風險與流動性風險之間的交叉感染,及其對銀行流動性的影響與沖擊;并將壓力測試結果納入其經營模式與風險戰略的重檢與調整中。
業務戰略
銀行在考慮各類業務戰略時應考慮以下三方面的因素,并對銀行的經營模式與部分業務的戰略進行重檢。
一是評估各類業務與經營模式對銀行流動性的影響,尤其當某些業務已偏離傳統的性質,有不同的風險特征。這是主動、有前瞻性地進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必要前提。若銀行在制定業務戰略時未充分考慮其對流動性的影響,流動性風險管理只能是被動的。這將造成銀行不得不更多地依賴不穩定的資金來源。
二是流動性風險可能來源于銀行各類業務,尤其是回報偏高、增速偏快的業務。主動的流動性風險旨在找出這類業務與流動性風險輪廓之間的相關性,識別其影響模式,并制定相關的監控指標。
三是流動性很可能比資本更能限制業務增長。在年度預算與未來數年的業務規劃過程中,銀行不僅要考慮其對資本的占用,還要考慮其對流動性的占用,并視需要作出調整。銀行在年度預算過程中,考慮各項業務戰略時主要考慮其對資本的占用與風險調節后的資本回報率。但較少前瞻性地全面考慮其流動性與現有的融資戰略是否能夠支持其未來數年的業務戰略。銀行在評估各項業務的風險調節后的收益與資本回報率時,若未充分考慮其所占用的資金的流動性溢價,將導致銀行過度拓展長期貸款;不重視承諾性授信的使用率情況;貸款的再融資比率與還款計劃等對流動性的影響。這不利于資金的合理使用與流動性風險管理,也高估了業務的回報率。
(俞勇,平安銀行風險管理部兼新資本協議辦公室總經理,先后在美國摩根大通銀行、美國運通公司等從事新資本協議、戰略規劃、風險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與定價模型、金融信息安全等工作,曾任職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二部,參與起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等中國銀行業監管法規文件,具有全面的國際銀行先進風險管理工作經驗和國內銀行風險管理工作經驗。著有《貨幣、銀行與經濟》、《銀行全面風險管理與資本管理》、Asset Returns and Demographic Effects、Quality Choice Simulation and Implication Based on Individual Conjoint Analysis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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