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司長 李 波
編者按:人民幣擔負計價職能和結算職能,是人民幣跨境使用不可或缺的兩個組成部分。涉外經濟活動中采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也是我國貨幣主權的重要體現。相對于人民幣結算業務,人民幣國際計價工作發展存在一定的滯后。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對此課題進行深入研究。
人民幣計價是指人民幣在國際范圍內的私人用途和官方用途中,承擔價值衡量和記賬工具職能。人民幣計價與人民幣結算不是同等概念。人民幣結算是指跨境交易以人民幣進行實際支付。在以人民幣結算的跨境貿易中,有相當比例仍以美元等其他外幣計價。而就當前階段的跨境人民幣業務而言,人民幣計價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指跨境貿易合同和跨境支付單據采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二是指跨境交易的投融資金融產品,例如債券、股票、期貨等,采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
人民幣作為跨境交易計價貨幣的發展歷程
邊境貿易采用人民幣計價。1997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允許邊貿企業與毗鄰國家的企業和其他貿易機構之間進行邊境貿易時,以可兌換貨幣或者人民幣計價和結算。據不完全統計,在允許邊境貿易采用人民幣計價后,中越、中緬的邊境貿易人民幣計價發展較快,人民幣計價的商品約占整個邊境貿易額的80%以上,部分邊貿口岸甚至達到90%以上。
進出口貿易和相關金融產品采用人民幣計價。2003年,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境內機構對外貿易中以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境內機構在對外簽訂進出口貿易合同時,以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發布《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允許國際開發機構在中國境內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債券。2005年10月,國際金融公司和亞洲開發銀行分別在境內發行人民幣計價債券,合計30億元人民幣。2007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發布《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允許境內銀行金融機構赴香港發行人民幣計價債券。
跨境交易采用人民幣計價已無制度障礙。從2009年開始至今,經過四年多的發展,市場主體已可自主選擇使用人民幣作為跨境交易的計價結算貨幣。跨境貿易、投資、借款等業務均已開始采用人民幣計價。香港、新加坡、倫敦等境外離岸人民幣市場穩步發展,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信托、保險等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陸續推出。
海關總署首次以人民幣為主公布進出口數據。自2013年1月1日起,海關總署調整了對外貿易統計數據(包括進出口總值、進口總值、出口總值和貿易差額)的計價單位,上述四項統計指標的貨幣計價由原來發布單一美元,改為人民幣、美元雙幣種同時發布。
人民幣作為跨境交易計價貨幣尚處于起步階段
雖然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應清醒地看到,跨境交易主體選擇使用人民幣計價還面臨一些困難,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尚處于起步階段。
人民幣計價與人民幣結算發展不平衡。人民幣擔負計價職能和結算職能,是人民幣跨境使用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然而,相對于人民幣結算職能,目前人民幣計價職能尚有一定程度的滯后,部分跨境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中,貿易合同仍以美元等外幣計價,而沒有采用人民幣計價。據初步統計,2012年全國跨境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中,采用人民幣計價的業務金額占比約為56%。人民幣結算以外幣計價,一方面不利于市場主體節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不利于充分發揮跨境人民幣業務對境內外人民幣金融市場發展的帶動作用,不利于推動離岸人民幣市場人民幣計價金融產品的創新和促進境內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
涉外經濟金融管理、統計、核算仍主要采用外幣計價。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政府管理部門在涉外經濟活動的管理和核算中采用人民幣計價,對便利市場主體采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促進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整體發展具有重要的引導作用。由于歷史原因,目前涉外經濟、金融活動的管理和核算依然主要使用美元作為計價貨幣。例如,在對外貿易和投資管理中,均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幣作為計價貨幣;在涉外經濟數據統計核算中,也主要采用美元作為計價貨幣。
國際金融市場人民幣金融產品仍處于起步階段。由于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時間較短、境內金融市場開放程度有限等客觀因素影響,國際金融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產品剛剛起步。首先,境外人民幣計價金融產品的種類還不夠豐富。境外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主要集中在中國香港地區,產品主要以貨幣市場工具、債券等基礎產品為主,投資管理類和風險管理類產品還不夠豐富。其次,境外人民幣金融產品的市場規模還比較小。經過幾年的發展,截至2013年9月,中國香港市場人民幣債券余額達到3032億元人民幣,與離岸市場發行的美元、歐元、日元債券相差仍較懸殊。
人民幣作為跨境交易計價貨幣的前景
跨境交易主體使用人民幣計價面臨著困難,究其原因,既有微觀層面的,例如出口商品差異化程度低、對外貿易企業議價能力不強等;也有宏觀層面的,例如境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程度有限。隨著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的逐步擴大以及我國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具有一定的前景。
涉外經濟的管理、核算和統計逐步采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一是從便利貿易和投資的角度,可以考慮清理現有涉外經濟、金融的相關制度,修訂或廢除有關條款,為在管理、核算和統計中采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奠定制度基礎。二是逐步擴大在跨境貿易和投資的管理、核算、統計等環節采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
支持國際金融市場發展人民幣金融產品。發展離岸人民幣市場,鼓勵境外機構開發人民幣計價的投融資金融產品,既能豐富和增加離岸人民幣金融資產類別,部分滿足境外機構的避險和投資需求,也有助于跨境人民幣業務的發展。一是進一步增加離岸人民幣市場的流動性。通過開展境內銀行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拓寬境外清算行和境外參加行在境內的人民幣融資渠道等多種方式,支持人民幣以資本項目向境外輸出,增加離岸人民幣市場的流動性。二是繼續完善跨境人民幣資金清算渠道。在境內代理行、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等既有跨境人民幣資金清算渠道的基礎上,建設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為境內外機構之間的跨境人民幣資金清算提供安全、高效的清算服務,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密切關注和有效防范相關風險。隨著人民幣計價和人民幣結算業務的發展,境外人民幣持有者的避險需求將增加,境內金融市場的開放度也將進一步提高,境內外人民幣市場的聯系將更趨緊密。為有效應對潛在風險,需要從微觀和宏觀層面完善風險防范機制。一是繼續深化境內人民幣金融市場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推動境內外金融機構和企業認識和了解境內人民幣金融產品,逐步擴大境內人民幣金融市場的參與者范圍,幫助境內外微觀市場主體增強應對計價貨幣匯率波動的能力。二是始終把握服務實體經濟的原則,循序漸進開展相關工作。建立健全針對跨境資本流動的宏觀審慎管理框架,通過加強對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監管、保留和加強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措施等必要的風險防范手段,有效強化對跨境資本流動的監測和管理,切實防范相關風險。■
(責任編輯 紀 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