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閆瑾)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合理安排資本充足率達標過渡期”的承諾終于兌現。日前,銀監會發布資本金新規,明確設定資本充足率過渡期。一位小型銀行相關人士表示,過渡期的安排緩解了商業銀行特別是中小型銀行的資本金壓力。
上周五,銀監會發布《關于實施〈資本辦法〉過渡期安排相關事項的通知》,敲定了銀行資本達標過渡期安排,以減緩商業銀行實施《資本辦法》的壓力。
《通知》對儲備資本要求設定6年的過渡期:2013年末,儲備資本要求為0.5%,其后五年每年遞增0.4%,到2018年達到2.5%的要求。到2013年末,對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別為6.5%、7.5%和9.5%;對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別為5.5%、6.5%和8.5%。
事實上,上述《資本辦法》是指今年6月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當時,該辦法出臺時,就有多家中小型銀行及外資銀行高管在公開場合表示,對許多中小型銀行、城商行和農商行來說,其風險管理基礎相對薄弱,要滿足《資本辦法》具有很大的挑戰。據了解,不少中小型銀行開始在年底前爭相發行次級債補充資本。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直言,過渡期安排的確能極大地緩解中小銀行的資本金需求,雖然今年商業銀行的資本缺口看似已經補充,但是后期隨著商業銀行放貸進行的資本消耗、戰略轉型等依舊會有新的資金缺口出現,所以很快達到一定的儲備資本還是有些困難。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認為,我國商業銀行面臨著資本結構過于單一、資本補充渠道狹窄等問題,銀行資本補充主要依靠自身利潤留存、發行普通股和少量次級債券,所以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很有必要。在發布上述《通知》時,銀監會還發布了《關于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指導意見》,鼓勵銀行尋找新的資本渠道。
《指導意見》允許商業銀行在本金損失吸收機制方面允許采用減記和轉股兩種方式。前述小型銀行相關人士稱,這樣可以大大提高資本工具吸收損失的能力,也能豐富資本市場的金融工具。
郭田勇則建議,銀行可以利用來源比較穩定的負債,如居民的部分長期定期儲蓄當做一種補充資本金的創新工具,但是這些還有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