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對于近期市場上關于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申請A股證券承銷和保薦牌照的傳聞,證監會有關部門部門負責人20日澄清,截至目前,證監會相關部門并沒有接到來自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以及工銀國際、建銀國際有關A股承銷牌照事宜的來人、來電、來函咨詢和申請,也未接到上述機構關于保薦機構資格的咨詢和申請。
據負責人介紹,目前國內金融行業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但在推動綜合經營的試點工作,按照《證券法》第六條規定,證券業、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商業銀行、信托公司、保險公司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現行法律法規下,除非國家另有規定,商業銀行是無法直接取得A股承銷牌照和保薦機構資格的。”負責人說。
“2010年2月,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開發銀行改制的批復,證監會核準國開行收購航空證券(現更名為“國開證券”)100%股權,這符合《證券法》和《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屬于‘國家另有規定除外’的情形。”負責人說。
另外,我國加入WTO以前,作為個案,證監會曾批準中國銀行香港全資子公司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發起設立合資證券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其中中國銀行持股比例為49%。
“即使國開行、中國銀行也只能通過下屬證券子公司從事A股承銷業務,商業銀行還不能直接從事A股承銷業務。”負責人說,目前非證券公司類金融機構參股、控股證券公司,都屬于綜合經營的試點,需要經過專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