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積極參股,到無奈退出,李思聰對村鎮銀行態度的巨大轉變,只用了三四年時間。
李思聰是廣東銀達擔保投資集團(下稱“銀達擔保”)董事長。由他掌舵的銀達擔保,是全國最大的融資擔保公司,目前注冊資本近8億元,此前曾參股兩家村鎮銀行,但在今年上半年已退出一家。
“我們退出來,主要是跟投資目的有關。”李思聰近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銀達擔保參股村鎮銀行,本是為了獲得控股權,以此進入銀行業。但幾年來,獲得控股權的愿望遲遲未能實現,一直被排斥在經營管理之外,而且所參股的村鎮銀行經營也不理想,退出實屬無奈。
這并不是李思聰一個人的想法。此前曾積極謀求轉制為村鎮銀行的小貸公司高層向本報記者表示,由于持股比例的限制遲遲未見打破,如果這一政策近期不能突破,他們將放棄轉制為村鎮銀行的努力。
退出與觀望
“我們現在參股的村鎮銀行只有一家了,前不久已經退出了一家。”在電話中,李思聰有些意興闌珊。在剩下的那一家村鎮銀行中,銀達擔保持股比例為17%,為第二大股東。
李思聰說,退出的主要原因,是這家村鎮銀行經營沒有達到預期。“很多村鎮銀行都是異地設立,因此水土不服,而且結算渠道不暢通,客戶認可度也比較低,一般都不愿到村鎮銀行存款。一些大客戶雖然手上有大筆資金,但村鎮銀行卻沒有那么多貸款給他,他也不愿意把錢存到村鎮銀行。”他說。
銀達擔保并不是孤例。深圳成立最早的中恒泰小貸公司,在成立之初就積極謀求轉制為村鎮銀行,但現在也打消了這一念頭。“我們現在正在觀望,沒有立即將公司變成村鎮銀行的需求。”該公司總經理李俊告訴本報記者。
李俊說,中恒泰成立時,非常希望能轉制為村鎮銀行。對于小貸公司來說,轉制為村鎮銀行有兩大吸引力,一是如果成功轉制,就能成為真正的金融機構。而且村鎮銀行可以吸納存款,得到便宜資金。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村鎮銀行業務單一、公信力不夠,村鎮銀行經營狀況并不理想,生存狀況未必趕得上小貸公司。由于股權高度分散,村鎮銀行在日常經營管理上存在不少困難。
反觀小貸公司,日子要遠比村鎮銀行滋潤。被溫州有關部門推薦轉制村鎮銀行的正泰小貸,2011年凈利潤達到5055萬元。友阿股份持股90%的長沙芙蓉友阿小貸公司,2011年營業收入也達到4071萬元,而營業成本僅為83.69萬元。
失落的控股夢
公開資料顯示,銀達擔保目前是全國最大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業務已涵蓋融資擔保、典當、拍賣、融資租賃、創投等多個領域,遍布廣州、深圳、東莞等珠三角多數城市。
而銀達擔保當初參股村鎮銀行,本意并非是僅僅作為財務投資者出現。“我們當初參與的目的,就是成為控股股東或大股東,從而進入銀行業,在此基礎上組建金融控股集團。”李思聰說。
李思聰說,主要原因就是監管政策一直沒有放開。按照相關規定,村鎮銀行的主發起人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持股比例不低于20%。這一規定,成為銀達擔保無法逾越的障礙。
2010年前,銀達擔保參股一家村鎮銀行,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銀達擔保就曾積極爭取成為控股股東。而為了實現這一愿望,參股的村鎮銀行增資時,銀達擔保也積極參與。但20%的持股比例,始終未能突破。
今年上半年,監管層出臺規定,將發起股東最低持股比例下調至15%。按照新規,銀達擔保有望成為第一大股東。但新的問題卻又產生了——作為主發起人的銀行,不愿放棄控股股東地位。
“農商行和城商行這些中小銀行,把村鎮銀行作為他們渠道布局的一種策略,希望通過村鎮銀行實現異地擴張,不愿意放棄控股權。”李思聰說。
在村鎮銀行的主發起銀行中,城商行和農商行是絕對主力。公開資料顯示,包商銀行已經發起成立27家村鎮銀行,而成都農商行則表示,將成立35家村鎮銀行。此外,全國十余家地市級村鎮銀行,均為城商行、農商行及農合行發起成立。
雖然身為第二大股東,但由于不能控股,經營權亦隨之喪失。在村鎮銀行的日常經營中,銀達擔保幾乎沒有發言權。“不是不想參與,而是大股東不讓你參與。我們在參股的村鎮銀行只有一個董事,大股東常常以各種理由阻止我們參與村鎮銀行的經營。”李思聰說。
“經營狀況不怎么好,而且沒有控股權就沒有話語權,轉制村鎮銀行已經沒有多少吸引力。”李俊說。
寄望改革突破
10月初, 溫州市金融辦宣布,將推薦兩家小貸公司和3家民營企業轉制、發起成立五家村鎮銀行。
這讓李思聰重燃希望。“不知道溫州金改會不會在這方面有一些突破。”他說。
李俊亦稱,要看溫州在小貸公司轉制村鎮銀行方面的突破有多大,再決定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即便是允許轉制,但如果不能成為控股股東,也不會把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他說。
而溫州的小貸公司和民營企業發起成立村鎮銀行,亦面臨重重阻礙。
此前本報記者獲悉,按照溫州有關部門的要求,各發起企業要根據要求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籌建報批工作,但溫州只是負責推薦,能否獲準仍需逐級報批。但此后卻再無消息傳出。
昨日,記者多次致電溫州金融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溫州市金融辦相關人士,求證此事進展,但其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而據媒體消息,銀監會已經表態,堅持“銀行作為主發起人”的審慎監管要求。據2007年頒布的《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村鎮銀行最大股東或唯一股東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而這或許意味著,民營企業和小貸公司進入銀行業,將面臨不少波折。
武漢科技大學董登新[微博]教授認為,如果不打破原有規則并放松管制,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就是一句空話。村鎮銀行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在完善監管政策的前提下,不會產生沖擊銀行體系的風險事件。因此,應當“開一個小口子”,允許民間資金發起成立村鎮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