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銀行 > 農行支行行長攜2億外逃 > 正文
據新華社1月30日報道,潛逃加拿大7年之久的經濟犯罪嫌疑人李東哲已于近期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據悉,李東哲在2000年至2004年間,伙同他人采取不法手段,騙取多家受害單位的巨額資金,涉嫌票據詐騙犯罪。案發前,李東哲及相關涉案人員于2004年12月潛逃境外。
新華社稱,“多年來,我公安機關鍥而不舍,積極開展對李東哲等外逃犯罪嫌疑人的緝捕工作。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懾下,李最終選擇回國投案自首。”
據媒體當時的報道,李東哲是中行“高山案”的主要幕后指使人,他通過與原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原東北高速董事長張曉光等人的私人關系,使用不法手段,促使張曉光將東北高速的款項存于河松街支行處,隨后,通過高山將相關存款轉出挪作他用。
事實上,李東哲挪用款項的方法很簡單,即由“自己人”負責的企業將資金存入“自己人”負責的銀行,并保證一定時期內不動用,然后通過銀行的“自己人”挪用該款。
但這種不法行為在2005年1月初時暴露,2005年1月4日,東北高速財務人員陪同吉林高法執行人員來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扣劃1.5億元執行款,該行工作人員發現東北高速的2.93億元存款消失,由此引爆“中行高山案”。
在“高山案”之后,各家商業銀行均加強了對于操作風險的管控,比如中行就在內部控制與風險防范管理上布有三道防線:其各級機構、業務經營部門及員工是第一道防線;風險管理總部(操作風險)與業務管理部門是內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線;稽核部門是第三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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