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作為高風險行業之一的民間貸款,因坊間流傳的其高月貸款利率,似乎總是帶著一絲神秘色彩。在“樓市調控”、“信貸緊縮”的市場大環境之下,諸多中小房地產商為了“不饑渴而死”,多與民間貸款機構甚至高利貸沾上了邊。
民間資本的進入,究竟是中小房企的“強心劑”還是一帖“慢性毒藥”?本報記者臥底長沙芙蓉南路某資金擔保投資公司7天一探究竟。
記者發現,民間貸款普遍超過5%的月貸款利率讓人咋舌,而“驢打滾”、“利滾利”的模式更是讓貸款人多承受不住。
高月貸利率之下,老板變“債奴”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但民間閑散資本卻在逐利意識的驅使下,瘋狂涌進民間貸款市場。民間貸款是“解渴”還是“慢性毒藥”,怕只有中小房企“冷暖自知”。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以上標準就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投資者應穩字當先,選擇依照國家法律放貸的公司進行投資。
資金鏈,是房地產企業的重要“命門”,但在“樓市調控”和“信貸緊縮”這兩柄重劍的打擊下,長沙中小房企顯得有些招架不住。當正常的融資渠道因調控而基本關閉,利息較高的民間借貸甚至高利貸也成了中小房企的選擇。
但民間資本的進入究竟是給這些中小房企注入了一針“強心劑”,還是服了一帖“慢性毒藥”?為此,《法制周報》記者于11月中旬起,在位于長沙芙蓉南路的某資金擔保投資公司臥底7天,一探究竟。
經記者臥底調查發現,自國家房貸政策一再收緊之后,長沙數百家民間貸款中介機構在馬不停蹄地吸納民間資本的注入,再以每筆房貸不超過1000萬的規模,以遠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高息放貸。然而,“驢打滾”式的循環利滾利模式已讓眾多參與了民間貸款的中小房地產商不堪重負。
【臥底】 高達7%月貸款利率讓人咋舌
2011年11月16日,記者經朋友介紹,來到位于長沙芙蓉南路的某資金擔保投資公司上班。4、5名男女業務員、幾張桌子、幾部電話,就是這個民間貸款中介公司的基本構成。沒有掛牌、沒有任何營業執照,該公司打著所謂信息導航、融資咨詢的幌子,大張旗鼓地開展民間貸款業務。
上班第一天,記者就碰到長沙河西桐梓坡路某商住樓盤的老板徐先生前來咨詢貸款事項。一位深諳其道的同事迅速上前接待,他首先詢問徐先生貸款的數額、用途、公司規模等情況,然后突然發問,有沒有預先打電話給公司?有沒有介紹人?并反復索要、查看徐先生的法人證及其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資質等相關證照、手續。
在出具了所有證明和介紹人的聯系方式之后,徐先生道出了前來貸款的緣由:“我們貸款兩個月,主要是應付另一筆民間貸款的利息和銀行緩解按揭一拖再拖帶來的資金壓力。”對此,接待徐先生的這位同事直截了當地表示:“可以貸款,1000萬以下,要是有固定資產抵押或以開發房產進行抵押的話,貸款很快就能貸出錢來,最快一個星期。”徐先生提出要加大貸款數額,但被擔保公司負責人當即拒絕。
讓記者意想不到是,這家擔保公司竟向徐先生開出了7%的月貸款利率。徐先生一再要求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低于銀行利率4倍的利率計算,但被拒絕。
上述接待徐先生的同事說:“我們的利率是按照低于銀行利率4被的標準算的,但沒有包含手續費;手續費和業務費是公司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按比例算,整體月息就到了7%左右;現在到哪里借錢行情都一樣。”此話一出,徐先生連連咋舌,望而卻步。
待徐先生走后,記者以熟悉業務為由與同事閑聊時,得悉這樣一個事實:目前,長沙各大銀行一方面在限制放貸,另一方面在收攏貸款客戶和擔保公司的資金,在擔保公司都拿不出大額資金的情況下,民間貸款機構放貸數額均在1000萬以下。
【內幕】 “利滾利”,老板變 “債奴”
記者在臥底的擔保公司還接觸到一位來自湘潭的周老板。周老板今年2月份同合伙人一起開發了長沙開福區一個小型的商業樓盤。開始,周老板拿著土地開發相關證件四處找銀行貸款,但由于資質太低僅僅拿到一半的啟動資金。實在想不到更好的辦法,周老板只好通過民間貸款資金暫時周轉一下。然而,項目啟動后不久,國家的信貸緊縮政策就出臺,按揭貸款一連數月辦不下來。樓盤面臨停工,高達8分的貸款月息壓得他和另外幾位股東整夜無法入眠。他和股東們又把房產抵押給了擔保公司,但貸出的錢也只能夠償還欠下的銀行貸款和上筆民間貸款的利息。現在,周老板已將手中的項目用抵債的形式低價轉手于他人。
在記者亮明身份后,周老板的愛人告訴記者,半年來,他們夫妻倆沒有一天安寧。
“隔一天就有數萬元的利息,條件再好的家庭也架不住這樣敗呀!”股東們四處向朋友籌錢,可是籌來的錢還不夠一個月的利息。周老板簽訂的借貸合同注明是以利息連入本金逐月捆綁計息,因此每個月都有人到他家中催款,每個月周老板無法還清,收到的都是一張新的借條。待想方設法還清了貸款和利息后,周老板已經一貧如洗。
據業內人士透露,湖南房地產公司都不愿意在國家實行信貸緊縮的情況下“饑渴而死”,而“飲鴆止渴”方式得到的高利貸,好像能夠解決短期的資金問題,但是就目前的市場環境,根本不可能長期維持。與周老板有類似經歷的長沙中小房地產商還大有人在。據相關媒體報道,利璞金立方的開發商就曾找施工方借過高利貸,還通過典當行等借過高息貸款,所欠外債可能高達1.2億元;景上東方航標的一位老板也因為不堪民間貸款的重負投案自首;長沙被連續爆出停工的中遠公館等樓盤,背后也閃現著民間高利貸的身影。
周老板還向記者道出了房產開發商喜歡高息民間貸款的緣由:房產開發商所利用的民間貸款在業界被稱為“過橋資金”,即開發商在向銀行借貸后,由于發展周期較長,貸款到期時無力償還貸款,為了保證銀行信用,就借擔保公司的資金還款,銀行收回到期的貸款后,會再發放新的貸款。此間,銀行、房地產企業、擔保公司達成默契,按照一個三方約定的利息貸款,調配資金,高息的背后是一條巨額利益鏈。
據長沙某大型房地產公司的銷售經理李寧分析,許多中小型的房地產企業都是采取這種經營套路,這種做法在銀行一方出現政策變故后,貨幣流量急速減少,銀行從中撤出,三方融資鏈條同時斷裂,兩頭的債務就通通落到了開發商頭上,沒有雄厚資金實力的開發商,包袱必然會越背越重,成為名副其實的“債奴”。
【調查】 民間資本瘋狂涌進,類似“炒錢潮”
據業內人士爆料,今年長沙民間貸款機構的數量并沒有因為銀行信貸收縮而減少,反而每個月都在增加。在長沙樓市普遍呈現的觀望態勢下,許多人把原本準備購置房產的錢,投入到了各種民間貸款機構。
記者臥底的這家擔保公司就與十幾家典當行和小額貸款公司有合作關系。這些典當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分布于長沙大大小小的寫字樓,各自手中都握有數千萬從民間招募的資金。這些公司的老板個個都把手中的房產抵押給了銀行,并簽訂了2年以上的抵押貸款,合著自己的現金,一股腦全投放到各自的民間貸款機構,用現身說法的形式,招攬了一大批追隨者。這些民間貸款機構再通過收取業務費和手續費的形式,普遍將放貸的月利率提高到5%以上,甚至有的以天為單位計算的月貸款利率高達10%以上。而在這一過程中,收益人的高額回報必然轉嫁給企業來承擔,企業一旦承受不起,無力償還高利貸,投資人就很可能血本無歸。
記者在臥底期間,曾接到擔保公司負責人交代的任務——送聯營協議到韶山南路某小額貸款公司。據記者調查,聯營協議簽署后,各公司之間打通了資金運營渠道,在任何一方資金緊缺的情況下,都按國家法定的不超過銀行借貸利率的4倍相互調撥資金,而貸出去的錢則遠不止銀行借貸利率的4倍。
長沙中信銀行信貸部的工作人員表示:“這樣的聯營方式,已將普通百姓、地下融資中介、擔保公司、銀行、中小企業聯接在一起,高利借貸的鏈條越拉越長,鏈條上的任何一個環節斷裂,都將引發多米諾效應,刀口舔血的人越多,風險也越大。”
【警惕】 投資絕不能游離于法律之外
記者在臥底過程中所接觸到的一些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在銀行做后援的情況下,主要玩的還是銀行的錢。銀行政策變更后,變本加厲地非法募集民間資本,無一不是拿著百姓的錢,視央行的有關規定于不顧,將國家承認的合法范疇之內的民間貸款演變成了游離于法律之外的一場變相豪賭。
長沙一位在邵陽開發了3處樓盤的趙先生,在總結放貸與借貸這對矛盾的共同體時說:“老百姓把放貸看成了不費力快速賺錢的途徑,開發商抱著‘賭一把’渡過難關的心態去借貸,看似互利互惠,實際雙方都有可能是一條不歸路。民間貸款是‘強心劑’還是‘慢性毒藥’,冷暖自知。”
近日,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與其他經濟活動一樣,民間貸款也會伴生一些違法犯罪行為,主要由公安、司法等部門通過行政及司法手段予以處罰和打擊。對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高利轉貸、洗錢、金融傳銷、暴力催收導致的人身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厲打擊和懲治。
湖南廣濟律師事務所曠子華律師提醒: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一旦對簿公堂,法院也最多支持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利息。投資者應把其當成識別投資風險的一條紅線,不要為追求高額回報鋌而走險。從法律角度看,民間貸款本就屬于“高風險行業”,應選擇依照國家法律放貸的公司進行投資,穩字當先。(《法制周報》記者 王斯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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