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顏斐)四人團伙涉嫌偽造虛假購貨合同從銀行開具承兌匯票,騙取貸款后將資金挪作他用,最終無法歸還款項,本金共計達2.3億元。記者近日獲悉,王燕等4人因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被公訴至朝陽法院,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王燕、彭明亮、馬潔、王亞平于2007年至2009年,以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需要資金購買鋼材為名,私刻印章、偽造虛假購貨合同及財務報表,從北京市農村商業銀行十八里店支行開具承兌匯票1.8億元,辦理流動資金貸款4800萬元。王燕將資金挪作他用,造成無法歸還款項本金為1.2億元。
2006年至2009年,王燕、陳嘉源以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需要資金購買鋼材為名,偽造虛假購貨合同及財務報表,從北京市農村商業銀行亞運村支行開具承兌匯票2.5億元,王燕將資金挪作他用,造成無法歸還款項本金為1.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