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 王梅麗
銀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半月有余,銀保新政的執行在廣州開始全面落地。
盡管《通知》并未具體說明規定執行時間,但廣東銀監局人士表示《通知》下發給銀行后,銀行就需開始執行有關規定,南都記者昨日走訪了四大國有銀行廣州部分支行發現,目前銀行已基本執行只銷售3家保險公司產品的規定,保險公司駐點人員也鮮有見到。保險公司期繳產品主要由銀行本行理財顧問進行推介和銷售。
而多家保險公司廣東分公司負責人則對記者表示,公司還在等待監管層作進一步的具體規范,目前新政對業績的負面影響還未看見。至于以后對原有駐點員工如何安排,則需總公司根據監管操作細則做出規劃。記者了解到,以往保險公司駐點人員多為合同制員工,并不屬于內勤人員。
銀行執行新規尚未傷及險企業績
按照《通知》規定,禁止保險公司人員在銀行網點駐點銷售,每個銀行網點合作的保險公司不能超過3家。盡管《通知》并未具體說明規定執行時間,但廣東銀監局人士表示《通知》下發給銀行后,銀行就需開始執行有關規定。
記者昨日走訪了四大國有銀行廣州部分支行發現,銀行大堂擺出來的保險產品宣傳單只剩下2—3家公司的品種。而記者在咨詢保險產品時,出面介紹的人員亦是銀行自己的理財顧問,沒有看到保險公司駐點銷售人員。
工行某支行一理財顧問對記者表示,新規出來后,該行就很快執行了有關規定。但新規對支行的影響也不大,因為以前分行分派給支行的保險銷售任務中保險公司的品種也不多,保險公司人員來支行也主要是收單為主。由于不同客戶對產品需求不同,有些客戶就指定要某家公司的產品。出現這樣的情況,理財顧問會將客戶介紹到銀行的財富中心,那里有較多的保險公司的產品品種。
而一股份制銀行廣州分行負責銀保業務的人士表示,事實上盡管銀行與多家保險公司簽約銷售銀保產品,但分配到各個分支網點的公司產品也不盡相同。因此銀保產品一對三的銷售規定對分支網點影響并不大。據其透露,就代銷產品而言,保險類產品對銷售人員的激勵較基金、國債等其他理財產品要高。在符合新規的情況下,銷售人員仍有動力向客戶推薦保險產品。
有業者認為,新規出來后銀行銷售人員由于專業知識關系,會避開期繳產品,改推簡單的躉交產品。但記者發現,擺放在多家銀行大堂柜面上的產品仍以期繳產品為主,銀行人員也仍側重推銷期繳產品。銀行方面的解釋是,躉交產品占用客戶在本行的資金量較大,在銷售激勵相差不大的情況下,銀行理財人員以推薦期繳產品為主。
而多家保險公司廣東省分公司人士則表示,目前還未看到新規對保險業績出現負面影響。近半個月來的保險銷售仍很穩定。雖然銀行已有所動作,保險公司則在集體等待監管方面對銀保市場做更詳細的規定和操作指導。長遠看,規范銀保市場也有利于險企的健康發展。
駐點人員安排亟待監管層進一步規定
盡管保險公司宣稱還未看到新規對業績的負面影響,但如何安置駐點人員卻成為了險企負責人亟待解決的難題。這類員工多是保險公司聘用的合同制員工,跟內勤員工還有一定差別。
一家銀保業務較大的險企人士稱,目前銀保部的駐點工作人員有些已經撤出銀行網點。至于這群員工此后的工作如何調整具體細節,公司需要監管層進一步做出具體細則后再做安排。這些員工未來的方向可能更多承擔銀行銷售人員的培訓、保單管理等工作。
記者了解到,由于新規是由銀監會單方面發出,保險公司則希望保監會有相應回應。有消息稱,近日大型保險公司及地方保監局人士已赴保監會探討“叫停銀保駐點銷售”應對策略。
在保險公司看來,保險公司在銀行駐點的定義需要明晰。隨著近年來銀保期繳業務的增長、產品復雜程度提高,目前絕大多數壽險公司銀保部門都聘用有客戶經理對合作網點進行服務和跟蹤,起到對銀行銷售人員支持和服務、適時解決問題的作用。保險公司人士認為,其實保險公司單純地在銀行駐點賣保險的人員并不多,行業內絕大多數的險企都采用上述保險客戶經理支持和跟蹤服務的模式。如果這種方式也歸類到“駐點員工”范疇并禁止,這其實不利于銀保業務的質量,起不到規范市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