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婷婷
監管層規范銀信合作潛在的“蝴蝶效應”正在兩個圈子中醞釀。
“目前大多數信托公司需要消化存量規模,以達到監管部門要求,所以,盡管銀信合作在規范后即重啟,融資類業務短期內仍是暫停的。”一信托公司高管告訴《第一財經日報》。他指出,在融資類銀信合作規模銳減的同時,下半年,信托公司內部業務結構、收益結構的調整勢必將啟動。
而銀行方面似乎比信托公司更急于找到變通之法。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除轉向并未受新規限制的銀信集合理財產品外,有的銀行正積極尋求與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新伙伴的合作。
信托公司“體量”銳降
按照銀監會下發的《關于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融資類業務余額占銀信合作業務的余額比例不得高于30%;且規定融資類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貸款、受讓信貸或票據資產、附加回購或回購選擇權的投資、股票質押融資等類資產證券化業務。
一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指出,融資類業務的規模在信托公司總規模中占比一般在50%~60%。“下半年,信托公司托管資產規模肯定要下來。”
但新規對信托公司收益的影響,多位受訪業內人士均認為,并不如對規模的打擊那么大。
多年來,商業銀行騰挪信貸資產,大量借助信托渠道將表內資產轉表外。但由于信托公司只起到平臺作用,信貸資產的管理與風險承擔仍在銀行,信貸類銀信合作產品收益率遠低于信托公司其他業務。信托方面出于業內績效排名的考慮,為擴充其托管資產規模而“甘愿”充當銀行的平臺。
“收益率一般在千分之三,有的信托公司為爭搶這種毫無風險的平臺業務,甚至將收益率降至萬分之五。”上述信托公司高管稱。
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邢成指出,此類業務的收益在信托公司總收益中僅占5%~10%。而上述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則認為,收益占比最多為15%。
“集合類信托收益率在3%~5%,是其收益率的十幾倍,只要努力發展集合產品,影響是可控的。”上述信托公司高層指出。
上述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告訴記者,各信托公司所受影響也不同。對于自主營銷渠道布局較為扎實的公司而言,由于自主募資能力強,受影響較小,比如平安信托、中融信托等。而中信信托等則因其背靠集團的“大樹”,而免受沖擊。
“體量指標是虛的,收益指標才是衡量業績與實力的關鍵。新規將幫助信托公司調整自身業務和盈利結構。這意味著平臺業務比例的降低,代人理財、資產管理業務比例將上升。”他說。
銀行“急于求通”
“現在的情況是,銀行比信托公司著急。”上述信托公司高管近期便頻繁被銀行方面叫去溝通,有的銀行甚至專門就此事召開多方緊急會議。“銀行騰挪信貸資產的需求是相對剛性的,銀信合作叫停后,必然要尋找其他渠道。”
邢成認為,新規對銀行的影響要遠大過信托業。“事實上,平臺類銀信合作的主要驅動力來自于銀行,主要的受益方也是銀行,信托公司收益非常有限,甚至是虧本的。”
中金公司近日發布的一份報告認為,今年下半年約有總量2500億~3000億元的銀信理財產品將轉回銀行表內,每月平均400億~500億元。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目前變通渠道主要是從平臺類產品轉為集合類產品,后者并不在此次規范范圍內。但上述信托公司研究人士認為,集合類產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投資門檻較高,起點基本在100萬~300萬左右,這對信托公司和銀行高端客戶的募資能力是個考驗;二是規模上很難做大。
此外,銀行也在尋求其他“外援”。上述信托公司高層告訴記者,保險公司手中沉淀著大量資金無處投放,現在已有銀行與保險公司聯系合作,用保險資金購買銀行資產,而銀行則可以提供回購協議。此外,資產管理公司和券商也在銀行聯絡范圍內。
“這些渠道都在嘗試,但顯然不如信托途徑簡單方便,規模上都難以做大。”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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