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會發布《關于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對銀行和信托公司理財合作業務作進一步規范;強調信托公司在銀信合作業務中要堅持自主管理原則,并對融資類銀信合作業務實施余額比例管理,叫停了開放式信托產品;重申對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中風險較高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的限制。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頒布,厘清了銀行和信托公司在業務合作中各自的風險責任和業務定位,明確受托資產所含風險的歸屬。對于歸屬銀行方的風險,銀行必須滿足監管要求;對于歸屬信托公司的風險,信托公司必須履行受托人盡職管理責任;對于歸屬投資人的風險,銀行必須做好風險揭示,投資人在獲得高收益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張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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