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舸
由銀監會、國家發改委共同起草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經下發各商業銀行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各相關部門還會廣泛征求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各方人士的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包括境內跨行查詢費用和密碼重置費用等7項收費將被強制取消。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商業銀行執行相關服務價格前,應至少提前5個月進行公告。
公共監管作為負責市場秩序、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消費者與企業博弈平衡的路徑,對遏制“壞的市場經濟”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從《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來看,在民意與輿論對銀行亂收費強烈質疑之下,銀監會、國家發改委總算給出了針對銀行收費規范化的明確態度;而征求意見稿要廣泛征求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各方人士的意見,也體現了公共決策理應民意論證前置的程序正義。
銀行收費的下調和提高,表面上看似乎只是銀行基于市場供需關系與自身利益訴求的事情,但由于國內銀行的特殊性(比如大多屬于國有銀行)、享受到各種優惠政策乃至國家投入,因此絕非所謂的“市場規律”所能概括。
遠的不說,1999年那次舉世矚目的國有銀行不良資產剝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至少有3500億元人民幣的不良資產被剝離到資產管理公司。對部分項目開始實行債轉股后,國家經貿委已推薦債轉股項目600個,推薦金額近4000億元。可以說,正是全體納稅人支出的國家財政巨額補貼,讓“四大”為代表的國有銀行渡過了經營難關。而如今,在行政保護、政策扶持乃至資源壟斷等諸多“利好”下,看似強大的國有銀行轉而挾壟斷權切割廣大儲戶腰包,確實到了有關部門出手監管的關鍵時刻。
但是,7項銀行收費被強制取消的看似監管重手,民眾似乎依然高興不起來——3000余項現有銀行收費項目,僅僅有7項銀行收費被強制取消,這道簡單的算術題,人人都能掂量其效果究竟如何。
從管理部門角度來說,公共監管政策的變化和調整是一項經常性工作,這是因為外部環境發生變化,而原來制定的政策不太適應,需要及時調整,以促進所監管的產業領域良性發展。但是,一項重大政策的變化,不是一張告示、一兩個行政主管部門就能完成的,事實上是一個系統工程:收費糾紛一般涉及工商、物價等諸多部門,如果涉嫌強制收費,商務部等《反壟斷法》賦權機構也有權調查處罰。也就是說,這些部門的相關政策也應同時進行配套調整,不然就會出現你調你的,我做我的,各部門監管步調不協調,難以形成制度合力。
其次,銀行收費的最大理由是成本增加所致。針對3000余項銀行收費,無論政府監管也好、未來可能召開的價格聽證也好,都需要公開透明的成本摸底。這項浩大的工程不能依靠銀行道德自律,也無法依賴于銀監會、國家發改委自上而下的自查自糾,更需要由客觀獨立的第三方介入,比如由自發組成的專業經濟學、法學等人士團隊對3000余項銀行收費進行一一厘清,首先界定哪些收費違反現有法律法規,從而徹底廢止;哪些收費合法而遠超成本屬不合理收費,要將其中的收費泡沫剔除干凈。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由一兩個主管部門拍腦袋決定廢除幾項銀行收費。
7項銀行收費被強制取消,只是看上去很美的一道風景。當然,銀行亂收費背后多年積累下來的問題,非一朝一夕能夠解決,而且政策的調整,必然對各個相關部門的監管提出新要求,增加工作難度。但是,如果承認銀行收費已到非解決不可的地步,以上困惑與疑慮畢竟只是技術層面上的問題,銀監會、國家發改委須綜合分析來自銀行業界、其他監管部門與民眾的意見和建議,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加快銀行收費現象的清理整頓速度,治標更治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