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熱衷與保險公司合作銷售銀保產品,重要原因之一是他們在生意中是穩賺不賠的大贏家。
一般銀行網點都有多家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駐守,每家產品不同,給銀行的提成也有區別,但一般都高達8到10個點。保險公司往往賺錢不多,因為很大部分利潤要分給銀行。
市民退保時保險公司會按其購買產品的現金價值支付,本金很有可能不保。有時如果客戶堅持全額退還,公司不想把事情鬧大也會答應其要求,同時會把其中損失轉嫁到業務員和其負責經理身上,但分給銀行的錢是不可能收回的。
銀行能成為大贏家,關鍵是靠著“銀行”這個金字招牌——我接觸過的客戶都是信賴銀行才購買銀保產品的,我們和銀行員工就是利用了他們的信任才提升了自己的業績。比如,我們會反復強調銀保產品只能在銀行買,交錢分紅都在銀行進行,讓客戶覺得就是在銀行內部操作,就是把錢存在銀行里,自由存取。
負責任的銀行會要求理財經理和保險人員一起,給客戶講解。后期遇到問題,客戶有疑問或是退保,也會主動配合,安慰客戶。但有些銀行怕麻煩,一出事就把客戶往保險公司推,有些人甚至連銀行門都不讓客戶進,直接讓人把他們帶到保險公司。
有段時間,我工作的那家銀行網點附近有很多拆遷戶,他們的賠償是一套還建房和一筆現金,拆遷戶大都準備把錢存定期。
為了招攬到業務,我們與銀行的員工統一口徑——產品是3年期的,最長可以存到10年,但其實這款產品本身就是一個10年期的產品,如果3年取出來,就是屬于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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