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朱寶
金管局七大建議
雷曼迷債事件尚未終結,大摩18億港元精明債券信貸掛鉤公司可能面臨危機又增香港市場擔憂。
近日,香港金管局與香港證監會向多家銀行發出改善金融產品銷售體系以控制風險的建議。
6月12日,香港一家銀行內部人士透露,已收到金管局發來的關于加強對投資者保障而作出的一系列建議,大致7個部分,包括建議銀行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傳統與投資服務的分隔,銀行在向投資者銷售金融投資產品過程中錄音等。
建議稱,投資專區職員可向客戶提供全面銀行服務,但條件是必須已取得客戶同意才可查閱及利用其他的存款資料。而現有活躍投資客戶,銀行應通知客戶新設的分隔安排,并讓他們有權選擇拒絕銀行利用其存款資料。
如果投資者要求進行風險評估,銀行方面可委派銷售人員進行,也可安排銀行專業人士,這個過程需要錄音。此外,建議還提及,投資者購買金融投資產品后,如果該產品風險程度升高,銀行方面要即時通知投資者。
在最重要的銷售環節,建議也述及,銀行應向準投資披露風險,并告知投資者該項投資是否合適。
此前,有香港立法會議員表示,金融產品銷售業績與銷售人員的薪酬掛鉤,使銷售人員在利益驅動下有誤導銷售的可能。金管局的建議中也提到這點。
建議述及,銀行方面不能將銷售金融產品的多少與銷售人員的薪酬掛鉤。
另外,金管局還建議銀行高層不定期“暗訪”,以準投資者身份向銷售人員咨詢,以確保其銷售公開、合理。
建議還要求,銀行在向準投資者闡明投資風險后,準投資者仍然要求購買該類產品,銀行方面需要錄音,并要求準投資者簽署一份文件,清楚表明是準投資者要求購買該類高風險產品的,并知悉相關風險。
上述說法得到了金管局的證實。
“我們按香港證監會規管要求,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會向銀行發出一些建議或公告,也陸續發出過一些。”香港金管局12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
目前,已有銀行積極響應金管局的建議。匯豐銀行11日宣布,率先實施分隔投資及傳統銀行服務。
“我們已從3間分行推行‘實體分隔’措施,包括在分行將投資與傳統銀行服務分隔,在銷售過程與風險評估過程中進行錄音等。我們從3月開始,已在所有分行試行將銷售過程錄音,9月底前將在其他分行推出‘實體分隔’措施。”12日,匯豐銀行方面對本報稱。
“實體分離措施所增加的成本,不會轉嫁于客戶。分行的柜位與員工數目也不會削減。我們的風險評估與銷售將來將由兩名不同職員執行,投資經理也只能在取得客戶同意后,方可審閱其資產狀況。”匯豐稱。
中銀(香港)方面12日亦稱,他們也在為實體分離做準備,將如建議提到的時間前完成。
論戰信貸掛鉤票據監管
精明債券投訴者的增多,讓香港金融監管部門對如何改善信貸掛鉤票據管理,展開更多討論。
按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的說法,涉及雷曼以外由銀行銷售的信貸掛鉤票據余額高達45億港元,不排除一些可能與福特與通用汽車掛鉤。
11日舉行的財經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金管局總裁任志剛為銀行“辯護”,指銀行銷售信貸掛鉤票據時,不可能知悉第2層債務抵押證券所掛鉤的信貸參考機構,原因在于票據發行后,才將產品包裝進行第2層掛鉤。但他也表示,銀行有責任向客戶披露相關信貸風險,并持續披露信貸市場有關信息。
據金管局就雷曼迷債調查的最新披露,確有一些通過銀行銷售的雷曼迷債,銷售對象涉及長者、文盲、低學歷及心智不健全的弱勢客戶。
整個事件中,香港金融監管機構是否負有責任?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在同一會議上表示,根據香港現行法例,信貸掛鉤票據等結構性復雜產品,不須經證監會審批,以后法例是否應涵蓋產品本身的審批,有檢討空間。但他也表示,這些產品的發行章程需要獲得香港證監會的通過。
任志剛則稱,監管機構應擔當“守門”角色,產品章程經證監會審批就是守門的作用,他認為問題不在于金融產品本身是否需要受到審批。
即便如此,韋奕禮仍稱,會依照政府決定,在雷曼事件結束后考慮金融市場的整體監管應如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