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稱,一些結構簡單的理財產品往往受客戶歡迎
證券時報記者 張若斌
銀監會日前發文規定,今后無論是發行企業理財還是個人理財產品,商業銀行都需在發售理財計劃的前10日將材料上報銀監會或各地銀監局。對此,多家中外資銀行負責人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均表示:重新改為事前報備對銀行設計和發售理財產品影響偏小,促使銀行在產品設計上更嚴格把關。
在實現了1年零6個月的事后備案制之后,理財產品的監管重新改為事前報備制。
據悉,銀監會在新近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報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商業銀行應最遲在發售理財計劃前10日,統一由其法人機構將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負責法人機構監管的銀監會監管部門或者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而在此前,商業銀行只需在發售理財產品后5日內將相關資料報送監管層。
某中資銀行理財總監表示,事前報備對銀行理財發行影響偏小。事實上,最近半年來,各行主要的理財產品基本上都是信貸資產類等結構簡單、風險低的產品。而銀監會此次下文后,銀行將在產品設計更嚴格把關。從目前市場情況看,一些結構簡單的普通產品往往受客戶歡迎。
不僅個人理財產品,企業級理財產品也需同樣報批。渣打銀行華東區金融市場總監溫泉告訴記者:該行面向企業用戶的投資產品、外匯利率產品和人民幣利率產品均已由此前的事后備案制改為事前報批制,等于回到了2007年11月之前的做法。
此前的2007年11月,銀監會發布的《關于調整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取消了產品發售前報備的要求,改為銀行發售理財產品后再向銀監會報備。
溫泉表示,重新改為報批制雖然對銀行設計和發售理財產品略有影響,但屬于符合客戶需求的應時之舉。
她說,根據銀監會的要求,渣打銀行已經針對每個客戶的實際情況填寫適合度分析表,對客戶進行歸類,以此來充分了解客戶的風險偏好,以及其對金融市場和所選擇金融產品潛在風險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