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宇 北京報道
財政部9日通知指出,國有金融機構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員薪酬時,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90%的原則確定。在此基礎上,2008年度業績下降的國有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再下調10%。
財政部指出,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在2008年度實現業績增長的情況下,主動降低高管人員薪酬,這種做法符合當前國際國內形勢。通知所稱的高管人員薪酬指稅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績效薪酬、社會保險、各項福利等。
財政部指出,在下調20%的基礎上,對于2008年經營業績降幅較大的,高管人員薪酬降幅還應增加。對于2007年度高管人員薪酬明顯高于同業平均水平的,應主動加大調整力度,逐步縮小與同業平均水平的差距。
財政部出臺“限薪令”,影響最大的是2008年經營業績同比下降的國有金融機構的高管。以中國人壽為例,該公司2008年實現凈利潤100.68億元,與2007年相比下降64%。按照財政部的上述通知,中國人壽高管薪酬將至少較2007年下降20%。
已公布的銀行類上市公司年報顯示,工行、建行、中行和交行2008年凈利潤較2007年實現增長,幾大銀行高管薪酬普遍下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