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明明在自己手中,卡里的錢卻被人偷走了——原來,一伙騙子在得到密碼后,復制了銀行卡,偷偷把錢轉走了。案發后,失主將銀行告上法庭。幾個月官司打下來,雙方各執一詞,誰都不肯讓步。銀行說,你被騙走了密碼,不能怪我;儲戶講,卡能被復制,說明你的安全工作不到位。
最終,法院對雙方各打五十大板——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雙方各承擔一半責任,銀行得把儲戶損失的一半賠償給儲戶。
卡在手里,18萬元卻被提走了
2007年11月的一天,在永康做生意的呂女士接到了一個來自福建的電話。對方稱自己姓陳,想問呂女士訂購一批小五金。“他開出的價格很優厚,還說一次性付款,錢馬上就能打過來。”見好事上門,呂女士很高興。
一切談妥后,對方又提出要求。“他說要匯款,告訴他銀行卡號不夠,還要了我的身份證號。”呂女士心中“咯噔”一下,還是照做了。
“后來,對方總說錢已打出了,我卻收不到。他們讓我打電話問問。”陳某提供給呂女士一個“中國銀聯香港查詢公司”電話,呂女士照著電話里的語音提示,輸入了自己銀行卡的賬號和密碼。
沒過多久,呂女士真的收到了銀行的短信。“卡里面的18萬8千元被人提走了。”呂女士驚呆了,她這才反應過來,自己被騙了。
儲戶告銀行,銀行喊冤
得知錢被人莫名其妙取走后,呂女士先找到了銀行。可是,銀行說什么也不肯賠這筆錢。“我腿都快跑斷了,得到的答復總是不。”
無奈之下,去年8月,呂女士向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訴,將該行告上了法庭,官司一打就是半年。法院本想進行調節,但雙方都不肯讓步。“他們都認為自己沒錯。”庭審法官介紹,呂女人認為,銀行卡被復制,銀行的安全保障有問題。對此,銀行“喊冤”。銀行說,儲戶沒有保管好個人信息,甚至把密碼都發給了騙子,應該負全部責任。
期間,這起詐騙案告破。公安調查認定,騙子騙取呂女士銀行卡賬號密碼后,復制了信用卡取走了18萬8千元。
隨后,騙子被警方抓獲,可贓款卻無法追回了。這下,銀行更是理直氣壯:“這是刑事案件,錢應該問犯罪分子要。再說了,這次我們賠了,今后再出現類似事件,難道都要我們負責嗎?”
銀行、儲戶各負一半責任
近日,案子終于有了結果。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雙方各承擔一半責任——這也意味著,銀行得把儲戶損失的一半,即9.4萬元賠償給呂女士。
法院認為,雙方均存在過失。“呂女士違反了對自身存款信息的保密注意義務,將銀行卡的號、身份證、密碼等信息泄露給了他人,導致信用卡被冒名支取;另一方面,騙子最終得手,說明該銀行設定銀行卡的技術手段仍存在瑕疵,防偽識別手段不夠周全,安全性能尚不夠完備。因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說,這個案子給很多人提了個醒,“如果得到了足夠的信息,即使沒有銀行卡,騙子也可能拿走卡里的錢。所以,如果今后有人索取賬號密碼等信息,大家一定要多留一個心眼。”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