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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福州三月二十五日電(記者 張彩林)記者二十五日從福建省公安廳獲悉,福建警方今年來打擊假幣犯罪專項行動初顯成效,一月份至今已破獲假幣案十六起,抓獲犯罪嫌疑人六十名,收繳假幣一百八十五萬余元人民幣。
據介紹,今年三月十二日,泉州市公安局破獲一起特大持有假幣案,抓獲劉某超等十三名犯罪嫌疑人,現場繳獲假人民幣五十萬元。該團伙購得假幣后,以出租房為據點,由賣淫女尋找嫖客,在嫖宿過程中伺機將嫖客身上的人民幣換成假幣;如被嫖客發現,便糾集團伙成員對嫖客實施搶劫,以此方式作案近二十起。
今年二月二十三日,福州市公安局摧毀一個購買、出售假幣的犯罪團伙,抓獲主犯陳某清等七名犯罪嫌疑人,查獲假人民幣一百零三萬元。該團伙是一個具有地域特征的職業性購買、出售假幣特大犯罪團伙,近年來多次從外地購買假人民幣在福州市進行分級販賣牟利。
警方此間提醒廣大市民,要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假幣犯罪線索,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獎勵;要了解偽造、出售、購買、運輸、持有、使用假幣應承擔的相應法律后果。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規定,偽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幣量二百張(枚)以上的,應予追訴;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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