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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發展債市 促進企業融資
試點期間不能開展回購
□本報記者 申屠青南 北京報道
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昨日宣布,已經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商業銀行,經中國銀監會核準后,可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從事債券交易。這意味著商業銀行在闊別12年后,將重返交易所債券市場。
根據證監會和銀監會《關于開展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試點期間,商業銀行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臺,從事國債、企業債、公司債等債券品種的現券交易,以及經相關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品種交易。
證券交易所應當依據相應的業務規則,向相關商業銀行提供債券專用席位和相應的技術支持,并為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的債券交易活動提供安全和便利的業務環境。相關商業銀行在其債券專用席位內,只能使用本銀行賬戶從事債券交易。試點期間,債券登記、托管及結算方式暫時不變。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推動上市商業銀行進入交易所債券市場,是證監會和銀監會積極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的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的要求,積極發展債券市場,促進企業融資。試點期間,商業銀行只能從事國債、企業債、公司債等債券品種的現券交易,不能開展回購,這將避免銀行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
這位負責人說,下一步銀監會和證監會將建立聯席監管制度,對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的債券交易進行監管。在取得試點經驗后,銀監會和證監會將在完善相關制度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參與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范圍,以及擴大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從事相關債券業務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