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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爆料 浦發41.34億違規福利房貸浮出水面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5日 15:28 經濟觀察網
網絡版專稿 記者 鄧美玲 最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涉嫌違規向員工發放41.34億“福利房貸”一事隨著浦發行員工匿名爆料信浮出水面,據銀行內部人士稱,類似浦發這樣發放“福利房貸”的中資銀行還有交行、上海銀行等。 “福利房貸”低至活期存款利率 在浦發員工匿名爆料信中這樣寫到,浦發行內部通用的“員工購房周轉金借款”,掛“借款”之名,行“貸款”之實。員工購房周轉金借款的操作形式、借款所簽訂得合同、貸后管理方法等均與浦發行其他正常貸款無異。但是,浦發行在歷年對外公布的報表中卻是將此類“借款”歸入到了其他應收款內核算,未在正常的貸款科目內核算。 在2001至2007年間,浦發行報表中披露的“其他應收款——購房周轉金”項目,在2007年末,已經達到了32.07億元。七年間累計發生額為41.34億元。這七年間41.34億元的來龍去脈,浦發行未在報表中做出詳盡說明。 有內部人士稱,除浦發外,至少還有3家中資行也有類似福利房貸。在銀行內部,低利率房貸的實行方式有二種,打折和內部價。打折就是在報表中仍在“正常貸款”項內核算,而它與正常利率的差價,將由銀行以銀行工會或者人力資源部的名義補齊,或者讓員工享受由信用卡部、財富管理部針對VIP員工的利率優惠政策。而對于“內部價”這種方式,其優惠力度更大,并以“其他應收款”名義在報表中體現。浦發的“福利房貸”明顯屬于內部價形式。銀行的內部價一般等同于活期存款利率,比較普遍的“內部價”也大概在3%。即使現行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下浮15%,仍超過內部價一倍。 “福利房貸”是否合法? 我國2003年修訂的《商業銀行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前款所稱關系人是指:(一)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二)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從這條法律來看,浦發發放的“福利房貸”明顯違反了《商業銀行法》的規定。 這條消息在業界傳開后,有人馬上認為以銀行的負債資金發放如此規模巨大的外貸損壞了股東利益。對此有銀行認為,銀行的“福利房貸”涉及的資金規模很小,即使資金屬于外貸資金,也不會對股東權益帶來明顯傷害。但從浦發的事實來看,涉及的資金并不能算少,銀行這樣辯解也明顯地缺乏說服力。 華夏時報總編輯水皮認為“福利房貸”在現在“肯定是灰色地帶”。至于浦發行此舉是否損害了投資者利益,水皮認為,這主要是看浦發行貸給員工的這部分資金是不是外貸的資金,"與優質貸款相比,這部分貸款肯定是有損失,但如果與變成壞賬的貸款相比,說不定貸給員工還是要保險些。 優厚的銀行內部福利 《東方早報》在最近一篇名為《外資銀行何以挖不動中資銀行墻腳》的文章中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為什么面對高薪誘惑,大多數中資銀行骨干不為高薪所動?在該文章的作者看來,和外資銀行相比,中資銀行不僅具備外資銀行所不具備的房補、車補、飯補等“補償性福利”,還有房貸“內部價”與活期存款利率一樣低的“功能性福利”。有這樣的福利在,外資銀行挖不動中資銀行墻腳,也就不難理解了。 前段時間,工商銀行綿陽涪城支行將為該行職工購買的56雙耐克運動鞋(價值2.85萬元)的銷售發票中的商品名稱填寫為雨衣、雨靴和雨傘,之后在其上級安排撥給的“抗震救災特別費”中報銷了這筆開支,這起事件被人們稱之為“ 耐克門”。長期以來,銀行職工所享受的不僅是數倍于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行業人均工資,幾百萬上千萬的高管年薪,還有各種各樣的補助、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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