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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加強銀行及附屬機構監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02:45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銀行并表監管指引(試行)》發布 本報記者 俞靚 北京報道 中國銀監會日前發布《銀行并表監管指引(試行)》,規定并表范圍的確定不僅依據所有權比例,還要注重母公司對附屬公司的實際控制力,注重附屬機構對母銀行的風險影響程度。 并表監管是指對銀行集團在并表基礎上的審慎監管,即在單一法人監管的基礎上,對銀行集團的資本、財務以及風險進行全面和持續的監管,識別、計量、監控和評估銀行集團的總體風險狀況。 《指引》共七章,八十三條,包括總則、并表監管范圍、并表監管要素、并表監管方式、跨境并表監管、銀行集團的并表管理和附則七個部分。《指引》不僅適用于商業銀行作為母公司所構成的銀行集團,還涵蓋了銀監會監管的所有機構,包括在華注冊的外資金融機構法人、財務公司、信托公司等組成的集團。 《指引》規范了并表范圍的具體原則,即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以控制為基礎,兼顧風險相關性,規定并表范圍的確定不僅依據所有權比例,還要注重母公司對附屬公司的實際控制力,注重附屬機構對母銀行的風險影響程度。 在資本監管方面,銀監會要求銀行集團在并表基礎上達到資本充足的法定要求。對集團內部資本投資以及集團對外資本投資應當采取并表軋差處理、資本扣減處理、風險加權處理和比例并表處理等;風險集中方面,銀監會要求銀行集團在并表基礎上管理風險集中與大額風險暴露,包括建立大額風險暴露的管理政策和內控制度,實時監控大額風險暴露,建立大額風險暴露的預警報告制度,以及與風險限額相匹配的風險分散措施等;內部交易方面,銀監會對銀行集團與附屬機構以及附屬機構之間交叉持股、授信和擔保、資產轉讓、應收應付、服務收費以及代理交易等形式的內部交易進行監管,關注由內部交易產生的監管套利以及對銀行集團穩健經營帶來的負面影響。 此外,《指引》對跨境并表監管做出規定。銀監會將與境外相關監管機構以簽訂雙邊監管備忘錄或其他形式開展監管合作;將東道國的并表監管能力作為市場準入和日常持續監管的一個重要依據;將定期獲得銀行集團中境外附屬機構的相關信息,并確定東道國的管理規定是否存在信息傳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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