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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上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 02:21 金融時報
本報上海10月8日電 記者馮娟 報道 由中國人民銀行開發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10月8日在上海正式上線,這將改變中小企業應收賬款難以在銀行質押獲得貸款的現狀,中小企業動產融資之門由此打開。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出席上線運行新聞發布會并講話。 據了解,應收賬款屬于企業的流動資產,它發揮融資功能的方式之一,是作為質押物幫助企業獲得融資。銷售產生的債權、出租產生的債權、提供服務產生的債權、提供貸款或其它信用產生的債權以及公路、橋梁、隧道、渡口等不動產收費權都屬于應收賬款的范疇。 國際經驗表明,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有效途徑,例如美國建立了高效的動產擔保制度,包括應收賬款在內的動產質押融資已經占到中小企業融資的70%。根據世界銀行對全球130個國家和地區的調查,83%的國家和地區支持應收賬款融資。 據估算,我國大企業貸款中無擔保的信用貸款占27%,小企業只占5%,中小企業總資產中大約60%是應收賬款和存貨等動產,其中應收賬款約為5.5萬億元。如何盤活這些資產,成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關鍵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頒布前,我國《擔保法》未將應收賬款明確列入質押物范圍,銀行與企業之間的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沒有法律保障,抑制了金融機構向這些企業發放貸款的積極性。 今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將應收賬款納入擔保物范圍,第二百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應收賬款可以出質,在法律上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提供了基本保障,并明確信貸征信機構為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機構。為配合《物權法》正式實施,中國人民銀行用半年多的時間基本建成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并在10月1日《物權法》實施時同步上線運行。 以應收賬款做擔保的關鍵問題是如何使貸款銀行擁有的質權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從而妥善保護質權人等當事人的利益。為此,《物權法》采用了書面合同加登記的方法,充分利用"登記"的公示功能,揭示應收賬款上存在的擔保權益,使第三人通過查詢登記系統,能迅速、便捷、清楚地了解應收賬款上存在的權利質權,并在信貸決策時給予參考。這樣的制度,能較好地保護質權人和第三人的利益,降低信貸風險,促進應收賬款融資的發展。 與國內現行的動產擔保登記相比,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有以下特點:一是登記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以應收賬款出質并在該系統登記了的,比出質在前但未在該系統登記的,享受優先質權;二是按時間優先原則,確定登記獲得質權的優先順位,如果在同一應收賬款上設置了多個質權的,誰的登記時間在前,誰的質權就在先;三是登記信息由登記當事人錄入,登記當事人對登記內容的真實性,包括該筆質權是否真實存在,登記內容是否正確等負責;四是除在登記公示系統規定的登記內容外,登記雙方還可自行商定是否登記更詳細的信息,既保護雙方的商業秘密,又能有效公示雙方的權益;五是登記簿是基于互聯網的全國統一的數據庫,登記過程簡捷,由當事人自主進行,只要登記要素齊備、提供信息的格式符合登記機構要求,就可以完成登記;六是查詢方便,社會公眾可以通過互聯網查詢質押登記信息。據介紹,這種電子化的擔保物權登記系統的建設,在國內尚無先例。 蘇寧在會上表示,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是為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服務的,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業務的切實開展,僅靠一個現代化的質權登記系統遠遠不夠,還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支持。同時,對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中所蘊涵的商業風險的規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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