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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銀行不得跨縣開展存貸業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07:41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中國銀監會近日印發了《關于加強村鎮銀行監管的意見》。《意見》明確提出,禁止村鎮銀行跨縣(市)發放貸款和吸收存款。 銀監會在2006年底發布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后,試點工作有序進行。目前,6個試點省(區)已有9家村鎮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有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了組建村鎮銀行的申請。 《意見》要求,加強對村鎮銀行資本及其充足率監管,督促村鎮銀行建立資本約束、評估、補充和糾正機制,鼓勵村鎮銀行持有高于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的資本。銀行業監管機構要設置資本充足率“預警線”,當村鎮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接近預警值時,要及時提示,督促村鎮銀行啟動資本補充和控制風險資產機制,防止資本充足率下降到8%以下。 《意見》指出,村鎮銀行應按照“股東參與、簡化形式、運行科學、治理有效”原則,因地制宜建立市場導向、職責明確、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建立與村鎮銀行業務性質、規模及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實行由利益相關者派駐專職人員或聘用資質較高的社會中介機構對村鎮銀行行使監督檢查職能,建立向屬地監管機構舉報制度。(賈 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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