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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部委頻頻調研 支農寫入未來農行招股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13:42 21世紀經濟報道
北京報道 本報記者 孫銘 近來,國家有關部委頻頻造訪農行,與以往不同的是,這些部委都不是到總行調研,而是直接深入到農行基層支行。進入3月以來,先后有農業部、發改委、財政部、央行等多家部委到達農行在四川、湖南等地的支行,調研的焦點也都相對集中,那就是如何實現服務三農與商業運作的統一。 在對基層農行的調研中,來自這些部委的許多人士都對服務三農需要政策支持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而在4月19日由央行主辦的農村金融論壇上,央行行長助理易綱在演講中也指出,完善農村金融應堅持四項原則,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政策扶持的原則。 支農將寫進招股書 "以四川農行為例,涉農貸款占總量的60%,但農村地區實現的經營利潤只占利潤總量的37.73%,利潤貢獻較小。"農行四川省分行有關人士說。 農行是四川唯一一家在全省181個縣級行政區劃內保留分支營業機構的國家商業銀行,營業網點高達1286個,其中縣級和縣城以下的網點占70%,不少營業網點在金融資源匱乏的地區,但在這些地方,農行卻成為提供金融服務必不可少的機構。 一個極端的例子是西藏,在西藏連農信社都沒有,農行是唯一的一家商業金融機構,如果農行考慮商業運作而撤離西藏,這個地方的普遍金融服務將難以維持。 吉林農行也暴露出服務"三農"與商業化運作的矛盾。從1999年到2005年,吉林農行每年投放15億元,春放秋收,由基層營業所和縣支行發放,主要支持農民種糧和開展多種經營,利率上浮50%-80%,比農信社低1-2個百分點,很受農民歡迎,但該行在經營中發現,農戶貸款的管理成本太高了,吉林地廣人稀,發放和催收貸款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財力,貸款名義利差很大,但實際收益很小。如果減少人力管理,有些農戶貸款實際上是私貸公用,多人貸款一人使用,而上級行很難及時發現和控制,使貸款出現了風險。 吉林農行行長宋先平曾擔任農行研究室主任,主要負責農行股改方案的研究和設計。他認為,國家要有良好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要對農行實行約束,使其支農力度加大;另一方面,國家要彌補農行支農而導致的收益減少,否則,農行上市之后,隨著治理結構的完善,面對股東和市場的強大約束,就有可能偏離面向三農的市場定位。所以,在將來的農行招股說明書上,必須把農行支農的內容和相關的制度安排說清楚,不能在上市之后,再來修改"游戲規則"。 政策扶持模式待定 其實,政府給予支農金融機構政策扶持是國際普遍的做法。法國政府每年通過利率招標的方式確定有資格發放貼息貸款的金融機構,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占據了政府貼息貸款業務的絕大部分;美國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對農業信貸系統規定了免稅待遇。 而在中國,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目前主要由農信社享受。農行江蘇鹽城市分行行長王瑞華建議,應該賦予包括農行在內的農村金融機構相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將縣域金融機構的營業稅統一為3%,貧困縣的所得稅統一減半或者全免,對涉農業務實行低存款準備金制度,對部分金融資源特別匱乏地區的支農業務,由央行給予低息或者無息再貸款支持。 知情人士透露,對于可能設立的農村金融普遍服務基金,將主要用于在特定地區設立金融機構給予補貼以及對商業化無法實現的普遍金融服務給予補貼,其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 四川省副省長黃小祥也認為,需要現有的財政和稅收政策引導金融機構支持"三農",一是現有的財政支農資金中劃出一部分作為貸款貼息資金、擔保資金、支農風險資金,撬動商業金融對三農的信貸介入;二是對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業貸款,適當減免營業稅,對西部地區農村信用社延長免征所得稅的時間;三是實行財政貼息,對所有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實行低息政策,由國家給予適當貼息,切實減輕農民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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