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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強化屬地聯動監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09:47 金時網·金融時報
本報北京1月8日訊 記者韓雪萌報道 為進一步提高監管有效性,推動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屬地聯動監管真正實現“分工協作、監管有序、齊抓共管、資源優化”,近日,銀監會印發了《屬地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非現場監管實施細則(暫行)》、《屬地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現場檢查實施細則(暫行)》和《屬地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聯動監管工作評價辦法(暫行)》(以下簡稱三個暫行實施細則)。 所謂屬地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是指銀監會把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法人機構的監管權下放到法人注冊地銀監局,由銀監會同銀監局實行聯動監管,是銀監會強化屬地監管和法人監管的重要舉措,是落實有效監管原則的重大創新。三個暫行實施細則與去年下發的《對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實行聯動監管與職責分工的指導意見(暫行)》和《關于“1104”工程投入運行后監管業務流程、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調整的意見》,構成了屬地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屬地聯動監管的基本制度框架,是指導屬地銀監局及異地銀監局切實有效開展監管工作的制度性保障。 《屬地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非現場監管操作細則(暫行)》結合銀行業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監管流程,要求進一步強化對屬地股份制商業銀行非現場監管基礎工作的建設,加強監管信息收集的及時性與完整性,確保持續性風險監管在聯動監管模式下有效實施。 《屬地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現場檢查實施細則(暫行)》強調對屬地股份制商業銀行現場檢查的整體性、計劃性和前瞻性;突出屬地銀監局的現場檢查職能,由其承擔部分原來由銀監會負責組織的對屬地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現場檢查任務,并根據監管需要組織開展對屬地股份制銀行的系統性專項現場檢查。 《屬地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聯動監管工作評價辦法(暫行)》旨在以正向激勵為主的方式,加強聯動監管團隊的構建與維護。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強化屬地聯動監管是落實有效監管原則的重大創新。各銀監局應在銀監會統一指導和協調下,把這三個暫行實施細則真正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各銀監局之間的聯動監管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加強屬地聯動監管隊伍建設,努力構建和諧高效的監管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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