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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400余萬元 張恩照獲刑15年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05:13 第一財經日報
李濤 建行原董事長張恩照受賄案3日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張恩照有期徒刑15年,張恩照承認受賄。 法院經開庭審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期間,被告人張恩照利用其擔任原中國建設銀行副行長、行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款物共計人民幣400余萬元。案發后,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恩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于張恩照因其他違紀問題被審查后,主動交代了有關部門不掌握的本案受賄事實,屬于自首,且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對張恩照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以受賄罪判處張恩照有期徒刑15年。 法院認可的主要受賄事實包括:2000年至2004年,張恩照先后11次收受北京海緣山海鮮酒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益壽坊健體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人楊震寰給予的賄賂款,總計美元7.9萬元和港幣5萬元;2002年至2005年,張恩照先后6次收受北京星美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重慶長豐通信股份公司董事長覃輝給予的賄賂款,總計6萬美元、20萬港元、10萬元人民幣。 此外,香港商人鄒建華的名字也出現在3日的判決書中。2003年12月,張恩照收受鄒建華給予的價值1.9萬元人民幣的手表。2004年7月,張恩照還收下了鄒建華給予的價值1.36萬元人民幣的按摩椅和位于上海市徐匯區吳興路的價值264.4萬元人民幣的房屋一套。緣于2002年至2004年底之間,張恩照受鄒建華請托,為幫助鄒獲取利益,違反建行外事活動的工作原則和程序,多次會見與建行有業務關系的國際商業機器服務公司和安訊公司的高管,并向所屬部門推薦香港日立公司作為設備供應商。 中國首選,價值之選!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 訂閱電話:021—52132511(上海)010—58685866(北京)020—83731031(廣州)0755—82416077(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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