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n';
//判斷articleBody是否加載完畢
if(! GetObj("artibody")){
return;
}
article = '
\n'
+ GetObj("artibody").innerHTML;
if(article.indexOf(strAdBegin)!=-1){
str +=article.substr(0,article.indexOf(strAdBegin));
strTmp=article.substr(article.indexOf(strAdEnd)+strAdEnd.length, article.length);
}else{
strTmp=article
}
str +=strTmp
//str=str.replace(/>\r/g,">");
//str=str.replace(/>\n/g,">");
str += '\n 文章來源:'+window.location.href+'<\/div><\/div>\n';
str += '\n |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不支持Flash
|
|
|
財信騙貸4.4億 工行原高層涉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 14:07 證券導報
○本報記者 陳雨虹 ●兩年時間里,馬家仁多次給李家祥送錢,總值達到200萬。 ●原海南省工行行長麥光博及其兒子麥發雄在幫忙開具信用證的過程中,也收受了賄賂318萬多元。 ●因財信總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無力償還貸款,省工行將貸款的本息,合計人民幣4億2372多萬元劃定為“損失類貸款”。 “財信總公司總經理、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主任、海南省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行政管理處調研員”,在李家福一連串顯赫頭銜背后,卻是一起金額為4.4億元的信用證詐騙的大案!而在這場“權”與“錢”的權利尋租游戲中,牽扯出海南省銀行系統涉嫌商業賄賂案件7件8人。 成立子公司騙取信用證 1995年3月,李家福被任命為財信公司法人代表和總經理。春風得意之時卻發現接手的是個爛攤子,公司的資金狀況困難,資不抵債。在沒有辦法解決資金難題下,李將此情況向主管上級海南省財政稅務廳做了匯報,當時一位領導要求李要采取多種渠道籌資,包括走融資的路,并推薦了馬家仁。 馬家仁原籍海南澄邁,與李家福是老鄉,后來定居香港,系原海南昌隆進出口總公司貿易總經理,香港永成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香港中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海南永成物業發展總公司總經理。那位領導也給他打了招呼:“財信公司要通過搞進口貿易套取資金回來搞項目開發,這方面業務你們熟悉,到時要多指導他們。” 李家福便多次找到馬家仁,開始商談財信總公司融資的渠道。馬向李介紹了正常做進出口貿易開信用證與利用開信用證套錢的區別。李當時表示,沒有能力做進出口貿易生意,開信用證套錢倒是一個辦法。明知融資是個假東西,實質上是騙銀行的錢,兩人卻一拍即合。馬便向李詳細介紹了開信用證的流程,比方說如何與境外簽訂合同,如何扣取中介費后套回現金等。 有了想法,兩人便開始了不同的分工。李家福在財信公司下成立多家子公司,以子公司的名義向銀行申請開信用證。而馬家仁則負責疏通銀行方面的關系和境外的配合。 從1995年下半年開始,財信總公司采取虛構股東及注冊資金的方法,注冊成立了珠泰公司、隆青公司、廣匯隆公司、信運公司、廣財信公司、確雄公司、廣福隆公司等7家子公司,后來又收購了金宇公司、兼并了富雄公司。 原財信總公司辦公室主任王立中證實:“李家福任財信總公司總經理期間,派曾育環、劉憶玲二人負責搞融資工作。下屬子公司是由一名叫曾維光的中介人到工商局辦理注冊登記的,各家公司的公章由財信總公司辦公室保管。在融資期間,曾育環、劉憶玲曾拿過一些貿易合同、申請書之類的東西過來蓋章,或者將公章帶出去使用。” 工行原高層收受利益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公司已經成立了,接下來就看馬家仁在銀行方面的打點了。馬家仁的目標指向海南省工行國際業務部主任李家祥。 兩人早在1992年就已認識,頗有些交情。事后李家祥供認:“1995年底,馬家仁找到我,稱要介紹一批鋼材、白卡紙進口貿易業務給財信總公司的關聯企業做,希望能幫這批企業開信用證。” 這當然不是免費的,1996和1997兩年時間里,馬家仁多次給李家祥送錢,總值達到200萬。 1996年春節前一天,馬家仁在李家祥的辦公室,用布袋裝了30萬元送給李家祥。同年7月一天,同樣是布袋,不過這次是兩個,馬家仁在海南省工行宿舍樓下裝了50萬元送給李家祥。中秋節,馬家仁在昌隆酒店二樓的一間包廂里,還是用布袋裝了30萬元送給李家祥。 1997年初某天晚上,馬家仁在海口市文明東路晶宇酒店停車場,又用布袋裝了40萬元給李家祥。下半年某一天,馬家仁在海口市文明東路晶宇酒店停車場送給李家祥20萬元。同樣的地點,后來馬家仁又送了30萬元。 除了李家祥,海南省工行結算科科長林群也被拉下了水。1996年11月的一天,馬家仁在林群居留香港入住的酒店里,給林群送了9萬元港幣。同年,在林群送妻子去美國讀書途經香港時,馬又給林送了12萬元港幣。但林群只承認去香港時,馬家仁送給其港幣9萬元。 此外,原海南省工行行長麥光博及其兒子麥發雄在幫忙開具信用證的過程中,也收受了賄賂318萬多元。 這些小恩小惠,換來了豐厚的回報。財信總公司利用下屬公司騙開了18單信用證,偽造合同內容有進口銅版紙、白卡紙和羅紋鋼等貨物購銷內外貿易。共計金額5322多萬美元。海南省工行為上述信用證墊付人民幣4億4703多萬元。后省工行將上述未歸還的信用證墊付款及利息轉為財信總公司擔保下的貸款。2002年1月,因財信總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無力償還貸款,省工行將貸款的本息,合計人民幣4億2372多萬元劃定為“損失類貸款”。 虛假貿易騙貸分贓 李家福稱:“馬家仁幫助財信總公司開信用證所得的好處,就是融資回來后,財信總公司用一部分錢收購馬家仁的項目。” 馬家仁曾經和李成雄合作成立富雄公司,共同開發一個“海港花園”20畝土地項目。然而,受 于是,馬家仁、李成雄和李家福商定,由財信總公司兼并富雄公司,并以1000元/平方米,共計7600萬元收購“海港花園”項目。財信總公司用富雄的名義又向海南省工行申請開了兩單信用證到香港貼現,用貼現資金支付項目款。李成雄從中分得1090萬元、馬家仁分得1079萬元、李家福分得800萬元。 1996年1月,李家福的胞弟李家財成立廣福順公司后,在儋州那大鎮文化北路看上一塊地,想將該地購買過來開發,需要800多萬元。因廣福順公司沒有資金,其便叫胞兄李家福從公司里借。李家福先后從廣福隆公司和財信房地產公司要了750萬元給李家財。后來,其還了財信房地產公司200萬元,用48畝地沖抵借廣福隆公司550萬元的本金和利息。 而這些資金全部來自于工行的18單信用證。其中有13單,按照事先約定,通過劉梁等人在香港的中隆公司、華寶東峰發展有限公司、紀明投資有限公司等境外公司,分別將上述開出的信用證在境外銀行貼現并扣除“手續費”、利息后,將余下信用證貼現資金轉回財信總公司控制的帳戶內。 另外的5單信用證系廣福隆公司和廣匯隆公司所開,共計1億896多萬元,交給劉炳堅的城堅、宏堅公司進口鋼材套現。財信總公司賬戶共收到18單信用證回款2億4985多萬元人民幣。財信總公司采取用后一筆資金歸還前一筆資金的方法歸還給海南省工行3單信用證款,其余資金主要用于公司的項目投資、日常開支和償還債務。 原融資小組組長曾育環證實:“辦理融資的手續費按開證金額的12%、15%、18%三個檔次收取,財信總公司開的18單信用證,均沒有進口貨物。有一次,劉梁還在昌隆酒店的包廂里與財信總公司算開信用證的賬。” 而公訴機關在調查中發現財信總公司下屬公司沒有在相應的海關進行注冊,沒有備案記錄,根本沒有進行過進出口業務。 2006年7月28日,海南省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李家福犯受賄罪、信用證詐騙罪、挪用公款罪、單位行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