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向一級分行統一選派風險總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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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3日 20:23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7月13日電 (記者 謝登科) 記者13日從中國建設銀行了解到,日前,中國建設銀行最后一批37名一級分行風險總監到崗上任。至此,建設銀行總行統一選派的各一級分行風險總監已經全部走上新的工作崗位,開始履行風險總監的工作職責。 由總行直接向一級分行選派風險總監,是建設銀行推進風險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步驟之一,也是建設銀行歷史上的第一批風險總監。據介紹,按照專業化、年輕化原則選拔出來
此前,總行對即將履崗的一級分行風險總監,進行了為期17天的崗前培訓,聘請了包括中國銀監會、美國銀行和澳新銀行,以及建設銀行有關董事、監事在內的國內外著名的專家學者授課。通過學習、思考和討論,系統地了解掌握了現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理論和方法。 為了規范風險總監的工作行為,保證其有效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今年5月,建設銀行出臺了《一級分行風險總監工作規則(試行)》,明確規定,各一級分行風險總監在總行首席風險官領導下,負責所在分行的全面風險管理工作,包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所在分行風險管理及信貸審批工作,以及擬訂、落實風險管理實施方案等。總行已經明確,風險總監必須是所在分行風險管理與內控委員會的主任或者常務副主任。 為促進風險總監落實好工作職責,保證全行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中國建設銀行出臺了《中國建設銀行一級分行風險總監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其中規定,風險總監績效考核結果,根據考核得分,分為A、B、C三個檔次,其考核結果將作為對風險總監聘(任)期綜合評價、獎懲、授權、薪酬分配等的重要依據。 建設銀行有關負責人13日表示,建設銀行將通過改革把全面風險管理的基本架構搭建起來。在此基礎上,立足于建設銀行實際和特點,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建立適應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要求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使建行的風險管理體系符合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各項要求,特別是要形成一套覆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的經濟資本管理體系,信用風險計量要達到內部評級法的初級法乃至高級法水平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