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首批風險總監異地履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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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3日 01:32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傅春榮 北京報道】 韓鳳林原是建設銀行總行風險管理部高級經理,有著19年信貸管理工作經驗。7月10日,他正式上任建行浙江寧波分行風險總監。同韓鳳林一樣,這一天還有另外36名一級分行風險總監到崗上任。至此,建行總行統一選派的各一級分行風險總監已經全部走馬上任。
據悉,由總行直接向一級分行選派風險總監,是建行推進風險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步驟之一,也是建行歷史上的第一批風險總監。此次按照專業化、年輕化原則選拔出來的風險總監,來自建行各個業務經營管理部門,具有豐富的銀行業務工作經歷和管理經驗,大約95%的風險總監實行了異地任職。 此前,建行對即將履崗的一級分行風險總監進行了為期17天的崗前培訓,聘請了包括中國銀監會、美國銀行和澳新銀行以及建行有關董事、監事在內的國內外著名的專家學者授課。通過學習、思考和討論,系統地了解掌握了現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理論和方法。 為了規范風險總監的工作行為,保證其有效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今年5月,建行出臺了《一級分行風險總監工作規則(試行)》,明確規定,風險總監必須是所在分行風險管理與內控委員會的主任或者常務 副主任。同時,為促進風險總監落實好工作職責,保證全行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經建行總行風險管理與內控委員會2006年第2次會議審議通過,出臺了《中國建設銀行一級分行風險總監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其中規定,風險總監績效考核結果,根據考核得分,分為A、B、C三個檔次,其考核結果將作為對風險總監聘(任)期綜合評價、獎懲、授權、薪酬分配等的重要依據。 建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建行將通過這次改革,把全面風險管理的基本架構搭建起來。在此基礎上,立足于建設銀行實際和特點,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建立適應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要求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使建行的風險管理體系符合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各項要求,特別是要形成一套覆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的經濟資本管理體系,信用風險計量要達到內部評級法的初級法乃至高級法水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