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市場經紀業務啟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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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2日 09:25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本報北京7月11日訊 記者宋焱報道 近日,為規范貨幣經紀公司業務行為,提高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以下簡稱銀行間市場)流動性,促進銀行間市場的健康發展,日前,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貨幣經紀公司進入銀行間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全文見二版),正式啟動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經紀業務。 貨幣經紀公司是在金融市場開展經紀業務,為金融產品交易提供信息、促成交易達
我國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發展初期,參與主體類型相對單一,產品尚不豐富,由市場參與主體直接尋求交易對手達成交易的模式,基本能夠滿足市場需要。然而,近年來隨著銀行間市場的迅速發展,市場參與主體類型從原來單一的商業銀行擴大到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數千家大中型工商企業,產品也由最初的同業拆借、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擴大到包括商業銀行次級債券、金融債券、企業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遠期交易、人民幣利率互換等眾多交易產品和工具。參與主體類型的多樣化以及產品和交易工具的復雜化,使得銀行間市場原有的交易模式和信息收集方式難以滿足市場發展的需求,在銀行間市場開展經紀業務的需要日益迫切。 《通知》的發布,標志著銀行間市場經紀業務正式啟動,市場運行架構進一步完善。貨幣經紀公司的引入將會有效地提高市場流動性和交易效率,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促進價格發現,這對擴大銀行間市場寬度、提高市場深度、促進市場的快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