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20萬鼓勵員工把關商業賄賂案件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5日 03:53 中華工商時報 | |||||||||
建行日前制定了《工作人員堵截、檢舉和抵制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獎勵辦法》,建立健全預防和治理不正當交易行為和商業賄賂案件的獎勵制度。按照此辦法規定,根據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數額、避免或消除信用損害的程度、個人付出的努力和個人利益犧牲的大小及識破堵截制止違法違規行為的難易程度等因素,對堵截、檢舉和抵制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員工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事跡突出的,經報總行獎勵評審委員會批準,可給予5萬元以上至20萬元獎勵。
據了解,建設銀行制定這一辦法,在國內金融同業中屬于首創。 此獎勵辦法對獎勵條件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將獎勵適用條件確定為:識破、堵截偽造、變造金融單證、票據、保函以及其他金融詐騙案件,避免或挽回資金、信用損失的;抵抗、制止搶劫、盜竊我行資產的犯罪行為,有效避免或挽回損失的;檢舉他人實施的嚴重違規行為,以及其它嚴重損害建設銀行利益,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違法違規行為,經查證屬實的;被授意、指使、強令、脅迫實施違規行為的員工,通過抵制、報告有效制止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的等等。(5C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