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嚴查票據風險 發生大案銀行主要領導撤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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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2日 00:44 新京報 | |||||||||
銀監會嚴查票據風險,將選擇重點區域進行票據檢查 本報訊 (記者 張誠) 針對目前依然高發的銀行案件態勢,銀監會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案件風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查票據方面的操作風險,尤其要防范內外勾結、偽造和克隆票據。
嚴防內外勾結、偽造和克隆票據 銀監會要求,各銀行在系統內進行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檢查,重點檢查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貼現、質押等業務制度的建設及執行情況,尤其要防范內外勾結、偽造和克隆票據、“假作廢,真盜用”、“大頭小尾”等重大風險。銀監會也將選取重點地區和機構進行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管理的抽查。 后果嚴重要上追兩級領導責任 在責任追究上,銀監會要求進行“雙線問責”,嚴格追究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同時追究業務管理部門、內部審計部門的失職責任;對涉案金額百萬元以上,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要上追兩級領導責任。此次交行沈陽一支行發展案件,就直接導致了交行沈陽分行行長離職,被認為就是所謂“追兩級”制度的啟用。 同時,監管部門還要求引入引咎辭職制度。發生大額和性質嚴重案件的分支機構負責人必須先行引咎辭職,視案件結果再行處理。 銀監會要求,發生大要案及案件頻發分支機構的主要領導要堅決撤換,不得易地同級任職,同時領導班子成員要調離、降級使用或免職,涉及違法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建立和落實案件報告和移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