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唐昆
銀監會日前出臺《關于優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人力資源結構的指導意見》,開始推動農村金融機構人力資源管理改革,銀監會認為這是上述機構5-10年內分期分批過渡到現代金融企業的重要保證。
銀監會要求,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以省為單位,通盤規劃定崗定員、競爭上崗、用工方式、分流退出、薪酬分配、勞動保險等勞動用工制度改革方案,各機構要具體落實優化人力資源結構的各項措施,配套推進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為優化人力資源結構創造條件。
現階段,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員工隊伍總體上呈現數量龐大、年齡老化、學歷偏低、效率低下的特點,與改革和發展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在75.5萬名員工中,40歲以上員工占比48%,專科學歷員工占37%,本科及以上學歷僅占8%。
指導意見稱,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樹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理念,逐步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員工隊伍,用3-5年時間,使員工總量與業務發展基本適應,基本解決員工年齡老化問題,總體文化程度得到持續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高、中、低比例基本匹配,員工的分布趨于合理。
到2016年,形成與現代金融業發展要求相協調的員工總量、年齡梯次和文化、專業、分布結構,具備現代金融企業經營管理、風險管理、市場運作和業務創新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核心人才能夠滿足需要,建成高素質的經營管理人員隊伍和一支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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