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徐以升 發自北京
儲戶從今年3月3日起,在河南省孟州市(為焦作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農村信用社存定期存款時,按規定繳納的20%的利息稅將得到農信社的補貼返還。孟州農信社也因此成為自1999年開征利息稅以來全國首家儲戶能得到100%利息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孟州農信社辦公室一位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該項政策于今年3月3日推出,適用的范圍是3個月、6個月、1年期,以及2年、3年、5年各個檔次的定期存款。
該農信社信貸部門人士則向本報記者透露,自取消定期存款利息稅的20多天里,“定期存款已經有了明顯增長”。
本報記者了解到,孟州市政府出臺了一個針對當地銀行類機構的鼓勵政策,即如果從當地吸收到的資金支持當地經濟發展的比例達到了一定比例,那么地方政府出錢獎勵這家銀行機構,將新增存款應該繳納的利息稅予以補貼,而孟州農信社正利用了這一政策。
焦作市銀監分局孟州辦事處的一位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孟州市政府出臺這一政策的具體標準是,是吸收存款資金的75%要用于孟州市的建設,包括新農村建設,而政策出臺不只是針對農信社,其他金融機構能達到這個條件都能享受到這個政策待遇,但顯然具有地方性質的農信社更能達到這個條件。他表示,“農信社正是利用這個政策,把這個獎勵資金直接返還給儲戶!
當地人民銀行支行一位人士也向本報透露,該信用社的確打了一個不扣稅的招牌吸收存款。該機構另一位人士也證實,農信社取消的利息稅是由地方政府來承擔,這樣稅務部門征收的稅款沒有少,但儲戶不再繳納利息稅了。
本輪利息稅開征是依據從1999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然而時至今日有不少聲音建議取消利息稅。
孟州農信社返還利息稅的行為,則被孟州市人民銀行支行人士理解為地方政府扶持農信社發展的一個措施,因為要達到吸收資金75%以上利用于孟州市建設的條件,區域經營的農信社最符合。
然而,按照孟州市政府的政策信息,達到75%的比例條件之后,市政府的利息稅補貼實際上是給農信社的,農信社可以將這部分補貼列為營業外收入,最后形成利潤,然而農信社卻直接將利息稅又返還給儲戶,而這能給激勵儲戶將資金存入農信社。
以一年期定期存款為例,如果征收利息稅,那么儲戶實際得到的利息水平為法定利率水平扣除利息稅,即1.8%(2.25%X(1—20%)),然而在利息稅返還之后,儲戶得到了全部的利息率水平即2.25%。顯然孟州農信社用高于其他機構利率的方式吸收更多的存款。
本報記者就孟州農信社的做法咨詢當地人行以及銀監辦事處等,監管部門均對此均模棱兩可。而前述孟州農信社辦公室人士則稱,其做法人行、銀監局都認可,“有問題的話就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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